1月4日大早,宿醉酒醒的王先生发现钱包不见了,钱包里钱倒不多,但有实名登记的银行卡6张,信用卡三张,其中有一张最高额度可以透支20万,还有身份证,驾驶证和行车证等重要证件。
中午来了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称捡到了个黑钱包,里面的东西也都对,王先生提出要谢谢对方,对方一听,便提出了1000元的看护费。答应第二天再联系的王先生寻思了一晚上,5日一大早到棘洪滩派出所报了警。
一番联系后双方敲定5日下午在辖区指定的饭店进行“交易”。临近下午4点,一名便衣民警陪同报案人王先生一同赶往约定地,其余三名民警在远处路口处待命。大约十分钟左右,捡包者刘某与王先生接上了头,当王先生问能不能少要点看护费时。刘某二话没说起身要走,便衣民警赶忙拉住他,验完钱包之后,民警亮明了身份,年轻人气急败坏地嚷嚷,“我好心打电话归还钱包,你却报了警,严重侮辱了我”。
经了解,爱上网的年轻人刘某也住在王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当天大早通宵上网后的刘某迷糊着往家走,在路上踩到个黑色的皮夹子,之后拨打了钱包内的联系电话,可听到对方要付
保管费,于是贪心起,将保管费提到了1000元。
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 ,刘某并没有坚持向王先生讨要辛苦费。“从法律的角度说,捡到的遗忘物属于不当得利,应当无条件返还给失主。”棘洪滩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讲,不过拾物者可以就保管、交还遗物当中产生的保管费、运输费向失主索要合理的费用。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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