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市民吴先生拨打了本报热线80889088,说他在山东头村租的房子里面不少东西都被偷了,不仅损失了一些现金和电子产品,自己的裤子和羽绒服都被顺走了,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小吴。
在与小吴沟通中记者了解到,高中毕业的他来到青岛打工已经半年多了,平时干完活就回家休息,辛苦了半年多,他渐渐有了一些积蓄,在2012年12月31日的时候给自己买了一部索尼手机当做新年礼物,想不到买了还不到一周就被偷了。
“5日凌晨5点多的时候,我睡得正香,突然感到有阵阵冷风吹来,然后发现养在院子里面的一只猫跑进了屋子,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因为门是从里面锁上的,猫根本跑不进来。起来之后发现锁被撬开了,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和正在充电的索尼手机都没了。”
“就在我正要穿上衣服往外追的时候,结果在屋子里面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我的裤子和羽绒服,等我找到另外几件保暖的衣服时已经过了十几分钟,我想小贼肯定已经走远了,所以也没出去,在家清点了一下丢失的东西,发现笔记本电脑、手机以及部分现金都丢了,加起来估计得有近万元。被偷的裤子是最厚的,剩下的几件都比较薄,只好找住在楼上的房东借了一条厚裤子才出门。”小吴十分无奈地说。
“这些钱本来想着春节的时候给家人买点礼物带回去的,现在只好先报警了,估计想找着小贼也是大海捞针。”但是令小吴不解的是小偷竟然连裤子都偷:“你说偷东西就偷东西吧,连我的裤子都偷,害得我出门的时候还要再去借一条裤子才能出门。”警方提醒:深夜、尤其是凌晨时分,是
窃贼作案的高峰期,对此居民应有所防备。记者 潘立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