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列入《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但仍有人因为缺乏常识而不认得。8日上午,接到市民举报,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在张店区一家酒店内查封了一条被当做
海鱼出售的江豚。
齐鲁晚报1月10日讯(记者 焦健) 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但仍有人因为缺乏常识而不认得。8日上午,接到市民举报,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在张店区一家酒店内查封了一条被当做海鱼出售的江豚。
据执法人员介绍,8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他们接到后省海洋与渔业厅传达下来的一条市民举报,内容为市民发现张店区内一家酒店正在销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
接到市民举报,他们马上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11时30分,执法人员来到了该酒店,在酒店大堂发现确实有一条江豚标明海鱼正在销售。“江豚很完整,身长两米左右,重108斤,属于成年江豚,头部受伤严重。”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说。
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找来
酒店负责人,了解这条江豚的来历。通过询问得知,这条江豚是当天凌晨酒店采购人员从外地水产批发市场采购的,采购时不知道是江豚,只听对方介绍说叫“海猪”,以为是海鱼所以就购买了,而且采购价格一斤仅为3元。
随后,执法人员将该信息反馈给省渔政监督管理处,当场将江豚进行查封扣押后,找到冷库暂时妥善保存起来。据了解,目前,此事已经立案并做进一步调查审理。
“江豚是国家濒临灭绝的物种,严禁捕捞滥杀或者收购运输,任何猎杀、捕捞、贩卖江豚等行为都要受到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说。同时,如果市民再发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2778176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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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豚,是
鼠海豚科的一个物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一种小型鲸类,鼠海豚科江豚属仅有的1种,主要特点是没有背鳍,背部自体前五分之二至尾鳍之间有不明显的隆起,隆起上有鳞状皮肤,全身均为淡蓝灰色,这些均与鼠海豚属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