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费低楼层也要交 主要根据供水方式确定

2013-01-14 06:1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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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副局长王咸宁就物业方面的话题与青岛市网友进行在线互动,关于二次供水费用问题,低楼层业主也要缴纳二次供水费用,二次供水收费主要根据供水方式确定,不分楼层。

    “我们是崂山区文园花园的业主,最近物业收进门卡100元一张,地上停车位每月160元,还必须一次交一年。”在访谈中,业主投诉小区物业门卡和车位的收费问题。王咸宁介绍说,该问题崂山区价格主管部门已介入调查,目前小区已停止收取停车费。就该问题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将会及时进行反馈。

    随着私家车的增加,小区车位成了香饽饽。“小区地上车位能否出售?车位租赁合同到期,租借人是否有优先租赁该车位的权利?”“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车位租赁是否可以有优先权,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召开业主大会,制定小区车位管理办法加以明确;如果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应该与所有权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另外,访谈中有网友质疑,居住在低楼层的业主也需要缴纳电梯费、二次供水费吗?王咸宁副局长表示,电梯费方面,住宅起始层可免交电梯运行费,免收电梯费的楼层范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二次供水方面,根据规定:城市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收费主要根据供水方式确定,不分楼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运行费暂按每吨水0.4元收取。

    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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