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冻12年全因楼上私改暖气 无奈告邻居上法庭

家住塔山东路的于先生要把邻居告上法庭,记者调查发现居民私改暖气现象普遍成了供热顽疾

2013-01-14 08:56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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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姓工作人员说,除了取证困难外,审理时间也是个问题,“一般审理的时间都需要三个月”,很多人就因为时间过长而放弃上诉法院。不过,他提醒市民,根据《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由于室内装修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因改造室内采暖设施等原因影响采暖效果的,责任由用户自负;给单元楼内其他用户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责任由该用户承担,“业户在改造之前最好向供暖公司进行咨询,以免给自己或邻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说法

  直接起诉供暖公司,因为对方先违约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刘律师认为,《私改暖气情况说明》只是证明了楼上存在私改暖气的行为,没有证明私改暖气影响了楼下的供暖,拿到法院也没有法律效力,无法立案,如果于先生想状告邻居还需要专业权威的机构提供“确实是楼上私改暖气导致楼下不暖的事实证明”。刘律师说,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至今还未受理过类似的案子。

  而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王智光律师也表示,此前没有见过类似的案子。王律师认为,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举证,“如果没有直接证明的话是很难立案的”,不过在这个事例中,于先生还可以追究供暖公司的责任。“当于先生交给供暖公司取暖费之后,双方就达成了契约合同的关系。”王律师说,如果家中暖气未达到合同里面的要求,于先生完全可以追究供暖公司的法律责任。具体是不是由于楼上私改暖气造成的,“于先生完全可以不用理会,而是直接追究供暖公司的责任,因为对方存在违约的行为”。

  不过,王律师也认为 ,暖气不暖的问题最好还是由用户与供暖公司协商解决,“首先法院审理的时间会比较长,短短几个月的供暖期结束了案子可能还没有结果。其次是取证的问题,室外温度随时都在变化,这就增大了取证的难度。”

  记者将法院和律师关于取证难的说法转达给了于先生,于先生表示,将会前往供暖公司要求其提供新的证明。

  /私改暖气的还真不少/

  一个单元住12户,6户私加管道泵

  1月13日,记者调查了鲁东大学东门对面的上林苑小区居民私改暖气的情况。据500供热公司的张经理介绍,几天前他们接到上林苑一位住户投诉,称暖气今冬一直不热。“我们现场调查后,发现那个单元楼共12家住户,有6户人家私自安装了管道泵。”张经理说,一个管道泵就有可能导致整个单元楼不热,何况是安装了6个,“为此我们将整个单元楼的暖气阀给关闭了,要求住户整改。”

  张经理说:“管道泵就像个小型的抽水机,不断将单元楼上其他住户的暖气抽到自己家里来,自己家是暖和了,但邻居就遭殃了。”张经理说,很多住户以为安装了管道泵就能够抽到供热公司的暖气,其实不然,每一个单元的总热量、住户家中的热量都经过了计算核定,住户安装管道泵只会抽走其他住户或单元的热量。

  低层暖气不够热,搬进新家装地暖

  1月13日,记者对上林苑小区北面第二排二单元的12户住户进行了调查。其中,6楼的两户居民表示,因为自己的小区采用“上供下回”的供暖方式,所以他们两家的温度最高,不需要对管道进行改装。而5楼 、4楼的住户均表示自家的室内温度还可以,虽没有改动过暖气管道 ,但也会在冬天通过加厚门窗来确保室内温度保持在18℃~19℃。而在二楼的两位住户表示,自己并不是房子的户主,他们租赁了他人的房子,虽然室内温度不高,但没有房主允许,他们也不敢私自改造暖气管道,所以只能将就着过。记者调查至该单元一楼 、三楼的住户时,他们表示,在搬新家对室内装修时,都将室内的暖气片拆除换成了地暖。

  暖气片又老又丑,婚房得装修漂亮

  至于私改室内暖气的原因,在康和新城买房的姜女士说,她的新房大概有90平方米,刚买时是未装修的毛坯房,新房的暖气片全部都是旧式的,又老又丑,“我这还是婚房,怎么也得弄得漂漂亮亮的。”为此,和很多住户一样,姜女士也将家里的暖气片改成了地暖,“虽然花了近1万块钱,但这样空间就大了,冬天家里还暖和”。

  据了解,现在很多新小区的居民都将原有的暖气片改成了地热。“改成地热,冬天踩地板上热乎乎的多舒服,取暖效果还好。”在康和新城小区内,刚刚将自己家装修完的李女士告诉记者 。家住上林苑小区一楼的郭女士也坦言,自己是2011年刚买的二手房,买房后她对家中墙壁、地板等地方进行了装修。因为郭女士在大学时期学习的是韩国语专业,所以也将家里装修成了韩式风格。但屋里又难看又占地方的暖气片,肯定会影响整个装修的效果,且供暖后的温度也没法保证。于是,郭女士花了5000多块钱将家里的暖气片全部拆除,并安装了地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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