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冒名卖房获96.4万 因合同诈骗被判10年

2013-01-25 07:4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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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房产公司的临时维修工,曲某工作之余看到两套空房子,便起了贪心,摇身一变成了两套房子的“房主”,并且通过中介将房子卖给他人,一下子进账96.4万元。好景不长,曲某由于无法正常交房,被中介员工扭送到派出所,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34岁的曲某上过大专,2011年在青岛市北一家房产公司当临时维修工,就在春节之前,曲某利用工作之余,发现了一个“大买卖”。曲某发现,自己所在公司投资的一个小区内,竟然有两套房子是空的,分别是33号楼1单元701户和96号楼2单元402户。曲某顿生贪念,来到惠百家房产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了两套房子。中介很快找到了买家,曲某就马上通过中介与刘健、刘军两人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并且一次性收了购房定金人民币40万元和56.4万元。

  得到巨款的曲某开始挥霍,然而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转让手续的期限到了,曲某却傻了眼,很快事情的诡异让刘军和刘健察觉,这两位购房者马上从中介那里要回自己的定金。此事惠百家房产公司只能回头找曲某,无奈之下,曲某退还了房产中介50万元,其余的46.4万元却不知去向。最终,曲某被中介公司的员工扭送到了公安部门,在2011年3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取保候审,5月13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曲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曲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曲某不服上诉,被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曲某最终因一时的贪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记者 寇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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