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叔”“房姐”“房妹”相继曝光,有“反腐利剑”“阳光法案”之称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被网友们寄予厚望。在广东、江苏 、浙江等地,正在试水的
财产公开能否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让“
房多多”“户多多”们暴露在阳光下?
技术问题并非真正阻力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倪星认为,官员拥有多个户口甚至多个国籍、多处房产及投资,主要是纪检监察、公安、房管、银行等部门未形成统一的核查系统,存在“数据孤岛”现象,官员的核心数据信息是碎片化的。
在刚刚结束的广州两会上,愿做财产公开第一人的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说,我国已经实行金融实名制,房产信息全国联网的城市也在逐步扩大,相关的技术和政策配套正在逐步完善。技术问题并不是当前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真正阻力。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广东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着手整合公安、工商、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这套系统的作用在于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数据的智能比对和筛查功能,从中发现反腐工作线索。
范松青告诉记者,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不再需要研究和论证,只需“临门一脚”。他期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唤起更多体制内官员站出来推动这项改革,“毕竟孤掌难鸣”。
不能“只申报不公开”
“我本人表态,如果接到通知要求进行公示,我会带头公示财产。”在1月23日举行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广州市长陈建华长回应了对财产申报公开的态度。
对此,一些网友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实行,不应仅停留在个人意愿层面,“谁想公开谁公开”,更令人期待的是制度建设,让财产公开发挥出实际作用。
例如,网爆拥有亿元物业的顺德区公安局副局长周锡开,经纪委调查发现,其与妻子拥有两处房产情况基本属实,其中一套价值837万元。周锡开妻子梁淑娇于2012年5月移民菲律宾,但周锡开已向组织申报。但佛山市顺德区纪委公布的调查结果称,未发现周锡开有违纪行为以及有资金来源不明和任何经济问题。
专家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申报或是“只申报不核查”,或是“只申报不公开”,导致监督没有形成合力。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如果只申报不公开、不核查,申报就容易变成“盲人的眼睛、聋子的耳朵”。公开的范围越大,发现腐败的几率越高,对腐败分子的心理震慑越强。即使完全公开条件暂时不成熟,目前完全可以做到的是:官员申报之后进行抽查,纪检部门哪怕每年抽取5%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对腐败分子也是一个巨大的震慑。
财产公开也不是“万灵丹”
专家认为,目前,多地试行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多年累积的“腐败欠账”。从1987年国内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到现在,已走过20多年,地方试行财产申报制度都不免遭遇“人走政息”、不了了之的结局。未来的官员财产公开试点要怎样才能避免走入“误区”、重蹈覆辙?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说:“权力含金量的迅猛增加,在快速加大权力风险的同时,也使腐败在官员中呈易发多发之态势,多年的腐败欠账由此形成。现在公众对财产公开的期望和呼声,有可能形成倒逼作用,成为撬动利益的支点。”
一些专家认为,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也不是反腐败“万灵丹”,需要一系列科技手段、制度设计配套完善。现在有关部门掌握的数据是碎片化的,没有跨部门、跨地区的共享平台,亟需利用科技手段建设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打破“数据孤岛”,避免官员跨地腐败的现象。
此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等人呼吁,应从立法层面推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实行。据新华社
■专家观点
假户口所涉财产应依法没收
“事件处理不应仅仅止于停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如果经过调查,相关民警确实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或者伪造变造号码、登载虚假信息,应当严肃落实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专家也表示,假户口所涉及的财产,应该依法没收。他们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 、十七条,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目前,户籍管理上位法缺乏 ,尚无中央层面的法律 、行政法规。”周汉华建议,国家应以此次“房姐”“房妹”事件为契机,加强专门立法,推进户口管理的法制化。
据《法制晚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