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31日讯(记者 肖良华)
春运已经开始,很多人关心
长途客运票价的问题。3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采访了解到,今年春运期间,岛城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严格执行《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客运企业在物价部门和交通部门确定的上限票价范围内自行确定执行票价,执行票价确定后,到市物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备案票价。未按规定备案的客运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票价。备案后票价可以下浮,但不得上浮。客运企业对行包等服务的收费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标准,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据了解,岛城主要长途客运企业青岛交运集团、青岛八方交通集团已经备案执行票价,并在其售票大厅内公示。物价部门和交通部门确定的这两家集团上限票价已在青岛市物价局网《 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市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及对应上限票价的通知》(青价格〔2012〕99号)文件中公布(目前0#柴油价格7.31元∕升),广大乘客对票价有疑问可查询。若旅客发现客运企业有违规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市物价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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