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市物价局表示
春运期间岛城道路旅客
运输票价实行
备案制。
“2013年春运期间,青岛市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客运企业在物价部门和交通部门确定的上限票价范围内自行确定执行票价,执行票价确定后,到市物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备案票价。”市物价局表示,未按规定备案的客运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票价。备案后票价可以下浮,但不得上浮。若旅客发现客运企业有违价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市物价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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