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晚上9点左右,纪女士和丈夫沿着利津路开车 ,到了2路车站附近时,忽然从一侧的小路里蹿出了一辆车,好在纪女士丈夫反应快,踩了刹车 ,才避免了两车的亲密接触。正要重新起步时,只听“咣当”一声,车子尾部被撞了。下车一看,一辆轿车撞在自己车后,撞得可不轻。很快,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交警判对方全责,司机是王先生。
双方当时商议,由纪女士先去修车 ,车修好后王先生赔付维修费。说的可挺好,第二天车子开去修理厂,维修费花了3000多元。纪女士本想拿着发票去找王先生,但是电话里,王先生要求拖两天,因为他同肇事车车主韩先生(化名)的钱还没结清。
原来 ,王先生开的车是租的韩先生的,并交了押金,这次出了事,两人账也不好算了。年前王先生一直以韩先生退了押金就还纪女士钱的理由推脱着。可是纪女士从韩先生那里得到的信息是,韩先生早已将5000多元押金退给了王先生。2月8日,纪女士再次联系上王先生。“电话里,他还是跟我说,同韩先生还有纠纷,没有拿到押金。而且答应说,过完年就给我钱。”2月19日,纪女士拨打王先生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记者曾尝试联系王先生。电话中,王先生保证说:“费用肯定会赔偿,又没有多少钱。”至于何时赔偿,王先生回应说:“等韩先生把钱给我,我就赔。”
对于王先生的行为,纪女士已经失去了耐心。“事故是他的全责,
修车费用也是一定的,他给我3000块钱不就行了吗,我不需要管他同韩先生之间的纠纷问题。可是他却以这种理由来敷衍我,一直往后拖 ,还不接我电话,根本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纪女士生气地说道。
面对这样的王先生,纪女士没有了办法。市民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青岛律师网的郝律师解答称:“肇事司机王先生这样做并不合理,他同韩先生的事 ,以及他同纪女士的事,完全是两码事 ,其应及时赔偿纪女士修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王先生一直拖 ,建议纪女士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丁一 实习生 郭坤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