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女士小青青家馄饨馆内如厕摔倒 店方拒负责

2013-02-21 07:5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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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上午11时许,在位于台东八路的小青青家馄饨馆内,51岁的张女士从卫生间出来时不小心摔倒,脚踝骨折,但她表示“店员一开始都不管我,也不帮忙打120。”对此,店内的负责人表示,“她并没有在我们店消费,而且我们员工也都帮忙扶了,她也没说要我们打120啊。”

    51岁女士摔倒无人管?

    2月20日上午12时许,在位于台东附近的青岛骨伤科医院4楼病房,记者见到了摔伤的张女士,她躺在病床上,右脚踝有明显挫伤。“今天快到中午时,我领着不到3岁的外孙女准备到小青青家馄饨馆吃饭,本来我想着去卫生间先洗个手,没想到刚一出卫生间的门,脚踩在他们垫在地上的纸壳上,一下子就滑倒了。当时我一下子跪在地上,因为我体型比较胖,脚踝磕在台阶上,疼得不能起身。”

    这时,另一位顾客赶紧上前准备扶她起来,“那位大姐一个人扶不动我,就喊边上的服务员帮着扶,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过来。”张女士说道,“后来我又喊服务员过来帮忙,这时,厨房的一个人和外面一个服务员才过来把我扶起来。”

    “当时我就跟服务员说,让他们店负责人过来看看,再帮忙打个120,但是店里的人说负责人不在,也不帮我打120,孩子还在边上哭得不行了,我只好先打电话给我家人。”张女士说道,“家人到了,店里的人说让我打110或者120,那意思是不管我,真是让我感觉人情如纸薄。”

    店方称她只是借用厕所

    随后,张女士的丈夫徐先生和记者一起来到了小青青家馄饨馆。记者看到,在通往厕所的墙上,贴着“小心地滑”的字样,而厕所门上挂着“厕所维修中”的字样。“我们的厕所最近堵了,不能使用,她(张女士)来我们店里没有消费,只是借用厕所。当时我们提醒她厕所不能用,她说就洗洗手,我们也不好拒绝 。”

    馄饨馆的负责人说道,“地上放的这些纸壳,是为避免水、汤落在地上滑倒客人才铺上的。当时我们的员工很热情地帮着扶她起来,她也没有说要我们帮忙打120啊。她没有在我们店消费,而且我们也提醒她厕所不能用,她非要用,出了事,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吧?”

    律师:看是否有事实消费合同关系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山东海之信律师事务所的王玉平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这件事情的责任问题,主要看两者是否形成事实上的消费合同关系。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店内点餐消费,那店家就有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店内点餐消费,那店家就没有对当事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下午4时许,记者再次联系到医院,了解到张女士的伤情较为严重 ,“从现在检查的结果来看,伤者右脚踝完全断开,距骨也有后移的情况,而且伤者还有七八年的糖尿病,如果手术可能容易感染。我们要观察一下再确定最后的治疗方案。”医生介绍说。文/图  记者 章显(请张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50元)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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