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减轻市民出行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精神,青岛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决定调整岛城城市公共交通车琴岛通卡票价的优惠政策至“8折优惠”。
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具体政策是:凡在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以及延伸至其他区市运营的城市公交线路,对使用琴岛通卡
刷卡乘车的乘客,在现行票价的基础上,统一按8折优惠。学生卡和特殊群体卡票价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调整政策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物价局还要求市公交企业要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并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乘客提供快捷、方便、舒适的乘车环境。
据悉,城市公共交通车琴岛通卡票价的优惠政策调整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将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降低市民出行成本。
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