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重金属等高风险企业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2013-02-27 13:39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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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史以来第一次,中国高污染行业企业被明确要求投保环境污染保险,否则将影响环评审批。国家鼓励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包括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

    本报济南讯 有史以来第一次,中国高污染行业企业被明确要求投保环境污染保险,否则将影响环评审批。近日,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而我省环污险已有开办先例。

    记者查阅《意见》发现,强制投保企业范围得以明确:涉重金属企业成为被“剑指”的重点,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此外,国家鼓励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包括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 

    《指导意见》规定了强化约束手段。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一是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二是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三是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指导意见》同时完善了激励企业投保的措施。如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目前国内责任保险规模很小,是因为盈利能力较差。2011 年中国财产保险业责任保险保费收入148亿元,在财产保险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只有3.21%。2008-2010年责任保险一直处于全行业亏损状态,2011年全行业扭亏为盈,但是承保利润率只有1.3%。眼下,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对此,省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污染企业强制责任保险将直接增加财产保险公司保费的来源,尤其对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保财险等公司形成潜在保费来源。泰山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保险业是一个利好,意味着险种增加、“蛋糕”变大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环污险已成为责任险市场上各机构争夺的主要险种。人保、平安、太平洋、大地等财险公司都在环污险上加大了展业公关力度,一些保险经纪公司也试图进入这个领域。

    我省环污险已有开办先例。2012年,人保财险东营、烟台市分公司分别承保胜利油田和招金矿业环污险,共实现保费17.43万元。目前,人保在我省主要开展重污染化工企业、沿河流域企业的环污险业务。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污染企业强制责任险实施的初始阶段,由于缺乏经验数据,如何定价将是主要问题。这是因为,污染发生后,灾害损失和次生灾害很难控制,保险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缺乏经验。保险公司肯定要在承保过程中设定损失赔偿的上限,并且保险公司会充分运用再保险分保来控制风险。

    【专家视点】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方乐华认为,从法理上讲,《指导意见》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所谓“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也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性质的强制。这从《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第三类企业强制投保使用“鼓励”字眼可见一斑。

    他表示,推行强制保险要非常慎重,要有充分的社会性理由,因为这等于“从别人口袋里拿钱”。多数发达国家因保险业发达,其环污险不是强制险种。

    “开发新险种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方乐华告诉记者,我国责任保险的开发是个短板,目前仅有十余个险种,而西方国家普遍达到了100多个险种。如果未设计好产品就匆忙上马,保险公司很可能陷入亏损境地。

    他表示,调研试点行业的环境风险、历史发生的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合理设计保险条款,科学厘定保险费率是当务之急,全面铺开“环污险”时日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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