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间数千棵果树被砍 一年多俩果农维权无门

2013-02-28 08:43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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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者回忆

  数千棵树当柴烧,两位果农很伤心
 

  2011年10月中旬,打算到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看果树的七十多岁的老寇,到了果园差点晕过去,种在约30亩土地上的樱桃树、梨树、枣树全没了,土地光秃秃的,感觉像是一场噩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把树砍光了 。”寇平安回忆称,“我女儿也在姜家庄村生活,但当她发觉时,果树就被砍完了。”后来,老寇在村中留心打听了很久,才知道“砍树都是在晚上,这才无人发觉。”寇平安的女儿称,当得知被砍掉的果树已经拉回村里都当了柴烧之后,寇平安的精神迅委靡下来。据老寇介绍,6年时间中他投入了近60万元,种植了几千棵树,“全没了。”

  同寇平安一样,北官庄村的张经玉在此土地上种的果树也被砍了。自2005年开始,在此种了6年果树的张经玉“知道果树被砍之后,整个人都瘫倒了。”他的妻子孙女士告诉记者,20亩土地种了6年,“已经至少投入了30万。”之后,张经玉每天念叨的都是“为什么承包合同没到期,也没给我们说一声,就砍了我们的树?”

  □维权之路

  多处反映无回复,律师建议可起诉


  2005年10月签订合同、2012年10月合同到期,但在2011年10月,张经玉和寇平安两家近50亩土地上的数千棵果树被砍伐干净。2月27日,在寇平安向记者展示的合同书中显示,“甲方姜家庄村村委、乙方寇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租赁期限自2005年10月1日至2012年10月1日止。”在合同下方,有甲方的印章和乙方的手印。“无数次向宁海街道办和姜家庄村村委反映这个问题,但始终没有明确的答复,即使不履行合同,能不能提前通知我们?好让我们把果树移栽出来。”寇平安无奈地说。2012年4月,寇平安接到了树被砍时报警的答复“不予立案。”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的刘昌辉律师,刘律师表示,合同上的双方都已签字盖章,不管居委会是否换届或经过两委的同意,这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居委会一方认为合同无效应当到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公安机关已经给出不予立案的通知,所以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

  □村委回应

  怀疑合同不合法,伐树为更好开发
 

  2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姜家庄村村委会,一位于姓负责人表示,“树确实是村委组织砍伐的,但砍伐是为了对土地进行更好的开发。”而记者了解到,合同是上届村委与寇平安、张经玉签订,2011年,村委换届,新村委主任8月份上任,10月份寇平安和张经玉的果树被砍伐。

  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有合同,此处的果树不能随便砍伐时,这位负责人称,“并不知道有这个合同,直到砍完了,他们才把合同拿到村委,但砍伐之前,曾在村中贴出通知,他们未能及时来村中核对。”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合同是上任村委和他们签订的,怀疑其中有不正当操作,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很难给他们赔偿。”以开发的目的砍伐果树,事隔一年半之后,土地依然大面积闲置?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称,“他们的合同是2012年10月才到期,此前一直未进行开发。而10月之后,村中又开展了旧村改造工程,就一直闲置到现在。”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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