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崂山分局沙子口工商所接到投诉,来自山东临沂的小伙童某说了他应聘当渔夫的“苦难史”,遭罪不说,还白搭1000元,肯求工商部门帮他讨回吃饭钱。
现年18岁的童某为给母亲治病,第一次出远门来青岛打工挣钱,当他在茫茫人海中来到崂山沙子口时,从电线杆上看到了招聘打鱼工的信息,要求能吃苦,待遇优厚。自幼就爱好打鱼的童某未经多想,电话联系了该船主就前来应聘。船主见其个头、身板健壮就答应留下他,每月工资2000元,旺季打鱼多时还可浮动,但必须先交1000元
押金。童某因急于挣钱给母亲治病,未多想就把仅有的1000元交上正式“上班”了。
但未预料第一天出海,童某因
晕船厉害吐得一塌糊涂。无奈,童某只好提出
辞职,可船主认为在他身上投资了水衣、水鞋、加上管饭等远远超过千元,虽答应辞职但押金不退。身无分文的童某想到自己辞职后连饭都没得吃了,便多次与船主交涉退钱均无济于事,还威胁他再来“捣乱”就不客气了。无奈,童某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当沙子口工商所执法人员弄清来龙去脉后,及时找该船主调查了解情况。
经查,童某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船主也承认童某晕船厉害不适应在海上干活。依此,执法人员认为,该船主因提供的船上工作环境恶劣 ,童某主观上虽愿意干但因身体安全无法保证不得不辞职,并且押金并非定金,依据《消法》有关规定,该船主应无条件退还保证金。随责成该船主退还童某1000元,双方满意。
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姚加彩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