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出问题索赔难 提醒:干洗衣服要仔细填写收据

2013-03-06 15: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近日,本报维权热线88386669接到消费者张女士关于衣服干洗的投诉,张女士称衣服干洗后出现变形,多次找服务商协商赔偿问题,但干洗店不承认衣服变形是由于干洗服务造成的。

  接到张女士的线索后,本报迅速将此情况反映给平度市消保委,经调查,张女士在2013年1月份送洗一件皮衣,洗衣店初检时误以普通衣服标准收费30元,后来发现检查错误后,通知消费者以洗涤皮衣标准360元收费,张女士以收费标准太高为由不予干洗,衣服一直存放在洗衣店。3月1日张女士取走衣服后发现衣服严重变形,张女士怀疑皮衣已经被按照普通洗涤方式洗涤过,要求洗衣店赔偿损失。洗衣店表示没有洗涤过该皮衣,并且在洗衣凭证上写明“未洗,退还30元洗涤费”,张女士已经签字确认。

  据平度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案中,由于消费者已经在洗衣凭证上签字确认,并且提供不出其他有力证据证明衣服变形是干洗店干洗引起的,虽经多次调解仍没有一个满意结果。

  平度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服装干洗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干洗店;送洗时要仔细填写收据,认真检查送洗衣物是否有破损、色差等,双方认可后在收据上标注清楚;取衣时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当面提出;当发生争议双方不能马上和解时,应及时向消保委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记者 邬明洋 本报通讯员 高志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