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犬术后染狗瘟宠物医院称无责 目前存法律空白

2013-03-14 13: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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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女士的宠物狗"海妞"生前照片。



    “本来是给宠物狗治病,没想到不仅没治好,还被传染了狗瘟。”13日,家住瑞昌路的姚女士反映称,最后因为不忍心看到爱犬受罪,对其实施了安乐死,“当我向医院索赔时,对方态度蛮横,连个道歉也没有。”对于姚女士的说法,宠物医院的张副院长则表示,不能确定小狗就是在医院感染的狗瘟,而且狗瘟治疗和火化也是医院掏的钱。对于这种动物医疗纠纷的鉴定和处置,律师表示目前还存在法律盲区。

    反映治疗期间爱犬感染狗瘟

    姚女士介绍说,她的宠物狗“海妞”是一条古代牧羊犬,2006年花2万元在北京买的。“刚出生时就抱来了,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六年,感觉就是一家人。”去年8月,姚女士发现“海妞”长乳腺肿瘤,就去了位于市北区热河路上的青岛爱诺宠物医院进行了肿瘤切除手术,首次手术非常顺利。但是,约两个月后,姚女士发现爱犬的另一排乳腺也长了肿瘤。“接受完第二次手术后,‘海妞’的伤口淌了一大滩血水。”姚女士称,发现爱犬伤口严重感染后,第二天她就带着“海妞”再次来到这家医院 。“大夫又重新进行了一次手术,还在医院打了好几天吊瓶。”姚女士说,“没过几天‘海妞’就得了狗瘟。”

    院方在哪感染的狗瘟不好说

    姚女士表示,事发后,她曾经找这家宠物医院讨说法,但最后无果而终。“我认为,‘海妞’是在这家医院得的狗瘟,并最终导致了它的死亡。”姚女士说,出事后,该宠物医院的态度让她不能接受。“无论如何,这也是一条生命,院方不仅不道歉,态度还非常恶劣。”姚女士向记者表示,她曾要求对方退还7000元的医疗费,但遭到了院方的拒绝。

    13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青岛爱诺宠物医院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魏院长已经出国了,一位姓张的副院长接受了采访。“在‘海妞’来医院治疗时,姚女士也曾经带着它回过家,所以对于这条宠物狗到底是在哪感染的狗瘟,现在我们也没法说,更何况这条狗已经好几年没有打疫苗了。”张副院长表示,为了治疗“海妞”的狗瘟,医院自掏腰包为其治疗,前后花了三四千元,“连2000元的火化费也是医院掏的钱。”张副院长认为医院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说法动物医疗纠纷难以鉴定

    “这条狗非常温顺,从来都不咬人。”姚女士说,每当回忆起跟爱犬相处的日子,便经常落泪。“一开始,我们只想要医院道个歉,我们就不追究了,但几个月过去了,他们什么说法也没有,现在我要求他们赔偿当初买狗的两万元。”对此,院方表示不能接受。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纠纷该如何解决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法律界人士。

    “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针对宠物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如果双方责任划分不了,事情就比较难解决,只能从中协调。”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能规范兽医行业的,仅有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少数法律法规,遗憾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动物医疗纠纷的鉴定和处置做出规定。

    山东睿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玉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关于宠物医疗事故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维权,对于姚女士遇到的问题,关键是能否证明其爱犬是在医院感染的狗瘟。 文/图  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蔡纪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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