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车撞杆,本月这是第4起
在事发现场采访时,住在附近的孙先生告诉记者,矗立在马路上的这根
电线杆已经是“负罪累累”了,“光我知道的就有10多起车子撞到这根电线杆上的事故了。单说这个月,算上刚发生的这一起,也是第 4起了。”孙先生说,就在上周 ,一辆小货车和一辆长安铃木先后撞在这根电线杆上,十多天前也有一辆红色的轿车“栽”在这里。早在去年4月17日记者在这里采访时,就曾有一辆起亚越野车为了避让行人撞上了这根电线杆,导致车辆受损。
孙先生告诉记者,这根电线杆竖在这里的时间已经很长了,最初是立在绍兴路的人行道上的,2010年佳木斯二路修路 ,这根电线杆就被“留”到了马路上,“电线杆总这么立在马路上也不是个事,暂时迁不了的话,也应该在电线杆上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路司机注意”。
施工方 曾想挪杆,但因太贵搁置了
电线杆几成“马路杀手”,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迁走,应该属于哪个部门管理?2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95598彩虹热线,工作人员称将安排工作人员前去落实,看是否归电业部门管理。之后记者又多次拨打辽源路街道办城管科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又联系到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青岛市的道路都是属地化管理,建议记者联系一下市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记者又再次联系到了市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科,一位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佳木斯二路的绍兴路至南京路段,是2010年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给新岭家园三期建设的配套路,目前还未交接,还不归市北区管理,不过该工作人员给了当时该路施工方一名徐姓项目经理的电话。
“那根电线杆我知道。”在电话里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作为施工单位,当时在修路时都按照规划进行施工,碰到这根电线杆时,也跟电业部门打过招呼,但由于对方的报价太高,施工方无法承担,就搁置下来了。“归根到底就是钱的问题,建设小区配套路的资金有限,太高的价钱我们付不起,不过我们也知道放在那里危险,后来就在电线杆底部构筑了水泥墩,还设置了反光警示标志,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都没有了。”徐先生说。
供电公司 立即申请,尽早实施迁移
20日下午3时许,记者接到了青岛供电公司抢修中心李先生的来电,据介绍,立在佳木斯二路上的那根电线杆是一条10千伏的线路,但是他的说法跟徐先生的有些出入:“当时在修路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之后在巡视的时候才发现这根电线杆立在马路上,后来设置了防护以及警示标志,这次我们去看的时候,不知道警示标志怎么丢失了。”
李先生称,目前这件事情已经报告给上级部门,争取尽早对电线杆进行迁移。“毕竟这是一条10千伏的高压线路 ,迁移电线杆需要提前7天在媒体上发布停电通知,手续也相对繁琐,不过我们争取尽早动工。”最后李先生也表示,这两天就会先在电线杆上设置警示标志,以免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文/图 记者 林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