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5日讯(记者 李保光) 外地来青打工的翟某谎称自己是人大代表,先后骗取住在同一楼上的邻居宋某夫妇两万余元。近日,翟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9岁的翟某是莒县人,几年前经老乡介绍,来到崂山区某公司做送水工。期间,翟某认识了同在一栋楼上居住的宋某夫妇。出于虚荣,翟某一直说自己在法院工作,宋某夫妇对他也高看一眼。2011年,翟某去北京打工,手头缺钱,便想到了
骗钱。2012年3月,他给宋某打电话称,自己是人大代表,正要去北京开会,但丢失了钱包和证件导致无法去会场报到,希望宋某能借给他一些钱,帮他渡过难关。宋某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当即借给他1000元钱。
尝到甜头后,翟某只要缺钱,便编个借口向宋某夫妇“借钱”。到2012年10月,翟某前后共骗取宋某夫妇25800元。在得知宋某已经报警后,翟某投案自首。近日,崂山法院审理认为,翟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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