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水费致限时供水 有居民愿先补交5年水费

2013-04-13 07: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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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供水后,居民们接的水都要省着用。



  目前嘉善路50号、人民路375号、杭州路179号、邢台路13号等4处近300户居民开始限时供水,而拖欠水费的还有浙江路3号、潍县路77号、红岛支路4号、东平路37号、上海路65号及浮山后六小区 、浮山后一小区的多个楼座,这些地点也面临着限时供水。

  为了寻找解决问题之道 ,记者连日来一直帮助部分被限水的居民进行协调,杭州路179号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海润自来水集团统计,杭州路179号的60多户居民共欠水费 7.7万余元,折合每户是1200多元。对于这些钱,几乎所有住户都表示“不可能全交”。

  随着限时供水时间的延长,居民们的用水不便也日渐显现出来。12日上午,记者在该居民楼内看到,目前楼内厕所、楼道,甚至居民家中的卫生情况已经开始恶化。“现在用水可省了,擦地都用的是洗脸水。”住户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每天限时供水的时间是早9点至10点,而这个时间很多人都要去上班,所以有几家邻居就委托她打水。

  当天,记者从四方街道办城管科获悉,街道办目前已经与自来水公司预约好,将于下周一与居民们进行座谈协商。“我们现在已经与居委会、自来水公司协商好了,也让居委会通知居民空出上班时间来,但具体上午还是下午再根据居民们的时间来定。”该科科长李胜泉向记者表示,他们将尽力促成问题的解决。

  “我们目前已经通知了几户居民,先让他们传开、讨论着,这样在周一的时候,居民们能有一个初步方案。”华星社区居委会张书记告诉记者,居委会目前掌握的业主联系方式不太多,“在我们这登记的,有的是房主,有的是租客。”她表示,最近两天她会陆续与业户们进行联系,争取让居民们能够派出代表,拿出讨论意见与自来水公司协商。对限时供水一事,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对于难解难分的水费纠纷,市人大代表、山东汇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冰受访时表示,在目前居民对所欠水费明细未知的情况下,供水企业采取限时供水的措施有失妥当。“用户使用自来水,承担付费义务是应该的,但用户对自己所交费用享有知情权。”杨冰说,因各种原因造成所欠水费“积重难返”的情况下,应谨慎采取停水或限水措施。

  “其中居民所用有多少,跑冒滴漏有多少,附近市政建设使用多少,这都应该有较明确的明细,这样的明细也有助于化解矛盾。”杨冰认为 ,在水费纠纷一事上,供水企业负有计量责任,而针对居民所反映的多年来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无人收取水费、自来水用途难梳理等情况,杨冰表示,供水企业应负责对所欠水费进行合理划分,“应出具合理的明细让居民接受,这样居民交费才能交明白。”

  ■居民声音

  “光收钱不行,还得根治这个问题”

  杭州路179号建于1960年前后,以前是重汽集团专用汽车公司的单身职工宿舍,水电费一直由该公司统一交纳。2008年 ,公司将房子卖给了职工,公司自那时起不再负担水电费。此后,电网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但水表未一直没能一户一表改造,每一层都是共用厕所和水龙头,水费也一直无人交纳。

  “欠交的这 7万多块钱让我们平摊是不可能的。”住在三楼的吕先生说:“2008年以前欠的水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这部分水费我们肯定不能拿;2008年以后,我们确实没交过水费,但政府部门修路、改造楼院时用的都是我们的水,这部分水费我们也不能拿;我们应该拿的就是第三部分,那就是我们这 5年来所用的水。”

  住在一楼的杨先生与吕先生的观点相似。他表示,自来水公司可以将杭州路178号、180号等周边楼座的水费情况列出,算出一个平均值后,向他们收取,“我们都是2008年买的房子,2008年以后的水费,每家平均下来该出多少,我们就交多少。”

  “光收钱不行,还得根治这个问题。”杨先生表示,他希望此事解决之后,居委会、街道办、自来水公司能帮着协调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这样一来,就像电一样,谁家用多少水,谁家拿多少钱,一点纠纷也不会有”。文/ 图  记者 黄英帅  王晓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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