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损坏两天内须修好 "五一"起正式执行

2013-04-18 06:5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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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发布了最新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为防止和减少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事故发生,从今年“五一”起,户外广告新规将正式执行。

  在设计标准上,按照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应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建筑整体布局、建筑物立面及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其他的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以前经常遇到公交站牌的广告灯箱,一坏就是很长时间,有时候能达一两年时间。”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在维修保养方面,新规也作出详细规定,钢结构防腐保养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对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部位的基底进行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装。对灯光显示不全、图案文字脱落、存在明显锈蚀的,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做到即坏即修,出现损坏应在48小时内修复。

  户外广告设施因设置维护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同时,记者了解到,青岛开发区投入900万元,拆除一店多墙体广告数量5500处,面积60000平方米;拆除楼顶招牌600处,面积8000平方米;拆除霓虹灯200处,面积1000平方米;拆除高炮4处,面积1200平方米。

  户外广告新规将彻底“砍掉”存在视觉污染、火灾隐患老旧广告牌,并为设置新的户外广告牌设置新的标准。

  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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