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珠宝曝天价折旧费 3700元手镯离柜即“跌”千元

2013-04-19 17:42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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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 只修不退成珠宝行业潜规则

  随后记者走访了青岛数家珠宝店发现,黄金珠宝等贵重首饰一经售出不能退货成为通行“行规”,即使出现了质量问题,也只能维修,“金银珠宝损坏后,很难判定是人为过失还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因此只能进行维修,退货不行。”一家金店的工作人员表示,非质量问题提出的换货则需要交纳折旧费。

  另外一家金饰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后,如果发现所镶嵌的钻石净度不足,或者首饰颜色、重量与标签不符,或者是黄金的成色与标签标识有出入,存在掺假的问题,商家可以给消费者退货。人为原因或者没有质量问题,一经售出,则由消费者自行负责不能退换。

  业内  珠宝首饰未三包空白 维权困难

  记者从业内相关人士获悉,虽然消费者对商家“只售不退换”的“行规”表示不满,但由于珠宝行业没有专门的三包法规定,使珠宝首饰的售后服务在法律上处于空白。消费者购买的贵重K金、钻石等珠宝饰品在工艺或质量方面存在问题,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加工维修。但如果要求退换,则须通过与商家协商解决。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李瑞敏律师表示,黄金珠宝等贵重首饰由于其不变质、褪色等特殊性,与其他一般商品存在差别,除去本身的价值外,还有一定的手工艺成本,因此无故退换货对商家也是利益损害,商家不退换或者收取一定的折旧费这也情有可原。李律师同时强调,虽然目前珠宝首饰没有三包法为消费者维权,但是如果商家制定的折旧费明显高于行业存在的标准,消费者可以此向商家主张权利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调解帮助。

  12315工作人员答复称,消费者购买产品前应该与卖家达成售后维修的书面约定,出现问题后,根据约定进行协商,同时卖家如果要收取高额折旧费,应该提前向消费者告知,并在销售位置提前公示。

  半岛数字记者 郑军军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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