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发广告遇藏獒 男子嘴唇被撕裂肌腱被咬断

2013-04-23 08:42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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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的左前臂肌腱被咬断,下嘴唇被撕裂,缝了七八针。



  快报记者 杨玉丽 摄影报道

  4月22日,蓬莱市大柳行镇的刘先生已经在蓬莱市中医院手外科门诊的病房里住院一个多星期了。4月14日,刘先生在小门家镇吕家洼村发小广告时被藏獒咬伤,时至4月22日,藏獒主人只在出事当天到医院送了4000元 ,之后再没出现过,而刘先生甚至不知道藏獒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刘先生的家属认为,刘先生被咬伤,其雇主和藏獒主人都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而藏獒的主人表示,是刘先生进入家里发小广告才被追出去的藏獒咬伤,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伤情严重

  左前臂肌腱断裂,嘴唇缝了七八针
 

  4月22日上午,记者在蓬莱市中医院门诊楼手外科病房内见到了受伤的刘先生 。刘先生左手前臂上缠着绷带 ,下唇肿胀,右下方有一串手术针缝过的痕迹。在他的裤子右腿上 ,还有巴掌大小的血迹。

  手外科王主任告诉记者,经初步诊断,刘先生左前臂有一个长约5厘米的伤口,左前臂的肌腱断了一根,嘴唇右下唇撕裂伤为穿通伤。另外,拍片的结果显示,在刘先生的骨头层表面有烈犬牙齿留下的痕迹,王主任说这意味着狗的牙齿可能触及过刘先生的骨头。

  据王主任介绍,刘先生的嘴唇和左前臂各缝合了七八针,再观察一周就能出院。

  □惊悚回忆

  刚进村要发广告,道边大狗扑面来
 

  4月14日下午,刘先生和往常一样,乘面包车下乡为蓬莱市一家医疗机构发广告,这是他再平常不过的工作,但他却没有预料到这天下午会发生一些不平常的事。来到小门家镇吕家洼村后,45岁的刘先生和一位女同事一前一后行走在村里的道路上,刚进村不久还没开始发广告,忽然从路边蹿出一条狗,朝他扑了上来。“它先咬了我的右手手臂,然后又咬到了我的嘴 ,最后又咬了我的左手臂。”刘先生说,咬人的大狗大约有一米多长,不到一米七的他根本没法和大狗抗衡,大狗一边咬还一边拖着他走,除了感觉到疼痛之外,他隐约看到自己的女同事捡起一根棍子朝狗大喊,狗才悻悻地离开了。

  □藏獒主人

  狗因护院才伤人,要负全责不可能
 

  刘先生的小舅子王先生在得知姐夫被狗咬伤却不知狗主人的相关信息后,当即报了案。据王先生介绍,4月15日早上 ,他通过小门家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了解到,狗和狗主人均已找到,且狗主人承认家犬藏獒伤人。

  王先生后来听姐夫说,从4月14日下午事情发生后,藏獒的主人只在当天下午和刘先生所工作的医疗机构的领导来过一次,当时藏獒的主人给了4000元现金作为赔偿,但之后藏獒的主人就再没出现过。而刘先生都不知道伤人藏獒的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王先生说,现在姐夫住院已经花了大约八千元钱,他认为刘先生所工作的医疗机构和藏獒的主人都应负一定的责任 。

  对此,藏獒主人则表示自家的狗就是用来看家护院的 ,是刘先生进入了他家的院子发广告,所以才被藏獒所伤,自己不该负全责。

  □律师说法

  烈性犬伤人,主人得承担民事责任


  就刘先生被藏獒咬伤如何维权一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律师,王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伤人藏獒属烈性犬且被饲养时未经上报审批,藏獒主人属违规养狗,所以应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被藏獒咬伤的刘先生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为自己维权。一个途径是向藏獒的主人索赔。另一个途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刘先生和医疗机构之间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如刘先生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刘先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另外,由于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不冲突,上述两个途径刘先生可以同时进行。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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