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准能动
司法与服务新区建设的切入点,是法院在新形势下新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紧紧围绕
西海岸经济发展大局,将司法保障服务新区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黄岛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光金表示。2012年以来,黄岛区法院积极研判新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对司法新需求,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901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的2273件,调撤率达78.36% 。
金融法庭应运而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新区金融市场,金融法庭应运而生,配备专业法官审理金融案件。2012年,黄岛法院共审结涉及借款、保险、证券等8大类金融案件531件,有效保障金融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对近年来的金融案件的特点、存在问题、产生原因、建议及对策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及时与金融企业沟通,提出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建议。
在审理中国某银行开发区支行诉黄岛区某房地产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办案法官发现,虽然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从形式内容上比较完备,但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程序不严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增多,特别是有些金融机构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否具有实际偿还能力和担保能力不加严格审查,不论有无实际担保能力,只要有保证人就可以贷款,极易增加金融机构坏账风险。
另外,有些作为担保人的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对提供担保的风险意识不够,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也不明白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而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在担保期限内承担还款义务,从而给担保企业带来诉讼风险。据此,黄岛法院及时走访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帮助金融部门“建制堵漏”,告知企业注意规避交易风险,避免遭受无谓损失。
柔性司法以调解优先 在审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开庭时原、被告剑拔弩张。原告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被告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双方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对此,办案法官分头找到原、被告进行背对背调解,通过“双赢”的案例进行引导和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握手言和,被告甚至主动提出了延长租赁合同的要求。
在处理某家具公司与某汽车发展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时,针对两公司均是高新企业,且积怨较深、矛盾尖锐,直接判决执行不但不能及时化解纠纷,而且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实际,分管院长带领庭长、承办法官先后10余次深入到两个公司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协助负债企业渡难关 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经济纠纷,法庭坚持慎用、善用司法强制措施。对那些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工作思路,共对110余起案件的被告企业采用了“活查封”等柔性司法方式,尽量让企业正常运转。
在审理某保险公司与某物流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时,正值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蔓延之际,国内物流企业均面临严重挑战,进出口严重萎缩的形势导致物流企业成本急剧加升,效益急剧下滑。而该案涉及赔偿数额近400万元,作为辖区重点扶持的大型物流企业,被告物流公司也正处在发展举步维艰的困难时期。为追求最佳办案效果,办案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发现,如果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短时间内判决被告承担付款责任,虽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但是有可能对被告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企业就会面临更加困难的境地。
考虑到此,合议庭法官决定不急于判决,耐心地分头听取双方的意见,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坚持从法律、事实和经济形势进行说法析理,让当事人切身体会到法院无时无刻不在真心实意为他们想办法、找出路。同时着重从案件的处理结果和判决后实际履行的可行性和后续性影响入手,有策略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充分当好“传话筒”和“协调人”的角色,努力从双方的分歧点一步步找到突破口。随着时间的推进和工作的深入,双方逐步从对抗转为和缓,再次面对面地坐在一起磋商、交流;从大分歧转为小异议,最终都愿意舍小存大,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欢,从而有效避免债务人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而歇业倒闭,保障涉诉企业的正常运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记者 赵丽云本报通讯员 唐华 车绍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