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早晨7时许,正在值班的嘉兴路派出所民警突然接到辖区内某网吧工作人员的报警,称一台显示器被偷走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网吧负一层靠近厕所位置的一张桌子上,只留下散落着的几根电脑连接线,显示器已经不见踪影。
民警在勘察现场后,初步断定是在此上网的人员临时起意将电脑显示器盗走,随即开展走访调查,同时调取当天网吧各个通道的监控录像。民警在查看监控录像的过程中,发现5月12日早晨5时许,一名身着蓝色西装的男青年进入负一楼的厕所后,在出门时四下张望了一下,然后迅速将电脑显示器的连接线拔下,用手拎着显示器上了一楼,见到值班的网吧工作人员正在打瞌睡,该男子马上提着显示器大摇大摆从网吧正门离开,全程不过一分钟的时间。
在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询问网吧工作人员得知,该男子在最近几天一直都窝在网吧,民警分析该男子极有可能在附近继续上网,随即对辖区内其他网吧进行细致摸排。5月13日下午,当民警来到另外一家网吧时,突然发现了监控中出现的男子,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经审查,该男子姓刘,25岁,山东滨州无棣县人,5月4日,原本在家务农的刘某嫌种地太累,便怀揣700元钱来到青岛,准备找一份“薪水高又不累”的工作,结果刘某应聘某建筑工地做工,仅仅工作了一天,刘某便因“太辛苦了,我做不了”为由辞职,随后一头扎进网吧,天天在网吧聊天、打游戏,十天下来,钱被花了个精光,于是刘某就把歪主意打到了网吧上。
据刘某自己交代,上网的人很多,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5月12日早晨5点左右,他起来去负一层上厕所,他发现网吧上网的人不多,负一层根本一个人就没有,
网管和收银员也都迷迷糊糊快睡着了,趁这个时候将负一层的一台电脑显示屏拆下来,顺着楼梯上到一楼,从正门口走了出去。
随后,刘某将偷来的显示器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路边的一个收废品的,转手便把这100元花光了。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通讯员 乔俊杰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