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16日下午 ,因为没钱住院,小丁只能借助偏方在伤口上敷药膏。经医生鉴定 ,他属于深二度浅三度烧伤,烧伤面积达35% 。
瀛洲大街派出所于5月7日出具的法医鉴定委托书上将案件性质定义为"故意伤害"。
两人在KTV唱歌时相识,后来成为一对恋人,这在外人看来本是件挺浪漫的事情,可刚认识了两个月,当事人小丁怎么都没有想到,俩人
闹别扭吵架后,女朋友竟然把酒精泼在自己身上,一把火造成他浑身35% 面积烧伤,现在
女友也不知去向。小丁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5月16日,记者联系到女方弟弟,他表示现在也只听到了单方说法,还未能联系到姐姐。目前小丁已回到青岛胶南老家,由于负担不起医药费,只能通过敷药、打消炎针接受保守治疗。
□讲述
女友跟他闹别扭泼完酒精又点火
小丁说,他今年26岁,原本住在莱山区,今年3月的一天,他在KTV认识了比自己大5岁的文丽(化名),相识后不久俩人便成了男女朋友。小丁说,5月4日,他从德州回到烟台,文丽趁机拿他的手机翻看通话记录,还逐个拨了过去,这让他心里很不痛快,于是给手机设置了密码,可第二天醒来后他再次发现手机被动,俩人大吵一架后他拎着衣服离开了。他说,后来接到文丽的电话,“她说如果我不回去她就自杀,而且发了一张拿着酒精的照片给我,我担心出事就赶忙往回跑。”
小丁回忆称,回到住处他敲了半天门,刚走进去迎面就泼来了酒精,自己脸上、前胸湿了一片。“她左手拿着打火机,右手抓着一瓶酒精,还要往我身上浇,当时我都蒙了,下意识去夺打火机。”小丁说,就在两人纠缠时,只听到“啪啪”几声,他的身上着了火,十几秒后待他费劲脱掉衣服时,上身的皮肤已经发红起泡。
□伤势
烧伤面积达35%当晚住进了医院
5月16日下午,记者在胶南大村镇袁家村见到了躺在炕上的小丁,他半张脸、脖子和左右胳膊都敷了厚厚一层药膏,脚背上打着吊瓶,全身一动不能动,胸口位置也有大面积烧伤。
小丁说,事发时由于烧伤较重,连续去的几家诊所无法医治,最后他赶到烟台市牟平区佳肤烧伤专科医院,这时受伤的皮肤已经开始流水。医生鉴定后说他属于深二度浅三度烧伤,烧伤面积达35% ,5月5日当晚他住进了烧伤医院,并给胶南的母亲打了电话,当时母亲正在医院照顾他的父亲,就在那一个月前,他的父亲因为吐血住院,初步诊断为肺癌。得知小丁出事,母亲5月6日上午赶到了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