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副教授”
精液治病涉强奸案,做出了终审改判:马林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马林利用其本人的精液、酒精、去炎松软膏、红霉素和生理盐水配成“独家秘方”,免费治疗妇科疾病。赵某是马林的老乡,在广西公安系统工作,两人早年相识并有往来。赵某后介绍其女友彭花(化名)与马林认识,请他帮治
妇科病。2010年8月25日,马林对彭花进行治疗。彭花表示,她在治疗后起身上厕所,发现阴部除有黄色药膏外,还有乳白偏黄像精液的液体,便质问马是否对其性侵,遭否认。当晚18时30分许,她离开诊所,当晚与男友通话后,向警方报案。次日11时许,马林被公安人员抓获。经DNA检验,彭花的阴道分泌物中被检出其精斑。
去年7月,青秀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马林有期徒刑4年。今年5月17日,南宁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马林无医师执业资格无证行医,对外谎称是“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副教授、医生”,利用被害人到其心理咨询室就诊治疗的机会,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欺骗手段强行对彭花进行猥亵,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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