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组团来青旅游一查都是传销“老总”

2013-05-23 07:2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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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一帮“山东半岛五日游”的游客在延安三路一家旅馆住下,共计16人入住,10男6女,分别来自广西、安徽、江西等数个不同地市,统一从广东发团。

  据带团的导游介绍,这帮人来自全国各地,却统一从广东发团,很是蹊跷。问他们这些人的职业,所有人给的答复出奇的一致:笑而不答。此时,四方分局刑警大队追逃中队接到广西南宁警方协查通报称,南宁警方正在侦办一起特大非法传销案件。涉案主要嫌疑人之一王某(女,32岁)已于数日前离开广西,有可能藏匿在青岛市区内。青岛警方随即前往王某入住的商务酒店,通过酒店工作人员确认,王某确实入住了该酒店,但是王某并非独自一人入住,并且酒店工作人员反映,王某应该是此旅游团领队人物。

  为尽快确认这伙人身份,民警调取了旅游团入住人员名单,民警逐一核实信息后发现了很大的疑点:普通国内旅游团成员构成根本不能如此复杂,一般情况下,一个旅游团成员基本都是同一省市的居民,这种多省市的人如果没有其他关系,几乎不可能凑到一起组团旅游。

  民警立即将余下15人名单转给南宁警方,很快南宁警方反馈,这15人全部都是该传销团伙的骨干成员(内部级别都是“老总”级以上),都是涉案在逃人员。

  为保证不漏风声一网打尽,追逃民警一边同宾馆保卫人员制定计划,一边调集民警前来支援。据酒店工作人员介绍,王某等16人办理入住手续后不久,就分头离开酒店,从衣着来看,应该是分头出去逛街购物。当晚9点,民警在确认所有涉案人员全部返回房间后,逐一进屋对嫌疑人进行了抓捕。半个小时后,涉案16名嫌疑人全部到案。经过讯问,民警得知该团伙是在王某统一安排下,从广东出发到山东旅游,性质是传销组织为奖励骨干成员,发放的旅游福利。15人在出发前,每人得到了王某发放的1万元现金作为零花钱,除此以外,整个旅游过程中,费用全部为王某一个出,16人在威海、烟台游玩3天,买了整整一卡车的纪念品。5月20日,南宁警方赶赴青岛,将嫌疑人全部押解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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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合伙偷盗,俩还是在校中学生


  5月7日下午,广州路一家便利店的店主报警,称他们店内储存货物的办公室被盗。接到报警后,云南路派出所民警辛悦明到店内勘查,调取了店内两个监控探头拍摄的视频,很快就发现了贼影。从监控录像上看,行窃的是四名年轻男子。监控显示,5月7日上午10时53分,两名年轻男子先后进到店内,一名穿白衣的男子假装挑选货架上的商品,实际上眼睛却一直盯着收银台的售货员。这名男子看到售货员在低头忙碌,就跑到储存货物的办公室门口瞅了一眼,看到里面没人后,就作出了一个挠头的姿势,这时,又有两名男子进到店内。后进店的两名男子快速挑选了两样物品,同时拿到收银台结账,挡住售货员的视线,第三名男子则在货架处作进一步遮挡,白衣男子快速跑进办公室内,几十秒后白衣男子跑出,在另外三名男子的遮挡下,拿着袋子快速离开。看到白衣男子得手,另外三名男子也随即离开便利店。

  这四个人分别是马某、李某、肖某和赵某。“老大”马某竟然只有19岁,肖某和赵某今年只有15岁,还是岛城某中学的中学生。四人经常到处游玩,其他三人都称他为“马哥”。虽然喜欢四处游玩,可四人没有经济来源,便干起了偷盗。

  记者 郭振亮 通讯员 朱海生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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