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喜军的房门
为家超市又重新开业了
周喜军(资料图片)
受害婴儿(资料图片)
还原周喜军盗车杀婴全过程
还记得今年3月初长春被盗车杀害的婴儿小皓博吗?5月27日,凶手周喜军被判了死刑,5月28日,城市信报记者再次来到长春,通过被害婴儿家人的反映,以及法院的审理结果等,还原周喜军盗车杀婴的全过程。
为家超市已经重新开业
5月28日上午10时许,在隆化路西侧的为家超市门口摆放着三四台冰柜,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奶奶站在门口,照看着这些冰柜。
超市内的布局和三个月前基本上一样,最外屋基本上没有摆放什么货物,中间屋子进门处左侧就是收银台,一位30岁的妇女正在忙活着收钱。这个时间段,超市内顾客比较多,收银处排起了一个小长队,记者观察,他们大部分都是旁边建工学院的学生。
再往里去,就是最大的一间屋子,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整理着货物,还不时地与收银处的妇女喊着对话。
该工作人员是店里的临时工,她也是最近才来超市,她向记者说道,收银处的那个人就是小皓博的妈妈。记者看到,小皓博的妈妈正在为顾客结账,看起来比较平静。
就在小皓博失踪第二晚,得知孩子被害后,受了刺激的皓博妈妈一度失去控制,精神出现崩溃。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心里辅导后,皓博妈妈逐渐好了一些,她也明白,这个家还需要靠她和丈夫来支撑,如果自己不站起来,再失去的就会是整个家庭了。于是,就在最近,皓博妈妈回到了超市,她打算和丈夫继续将超市经营下去。
“家里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女儿,两口子的父母也都六七十岁了,而且身体也都不是很好,一大家子人需要他俩照顾,别看他们在超市里表情平静,其实他们还是在顶着巨大压力在经营着。”周围邻居说道。
而在记者采访的光顾超市的学生中,他们表示都知道超市发生的事件,但他们也都表示,现在光顾超市和以前没有不同,不会做什么特别举动。“也许这样不会给小皓博的父母带来压力吧,我们也希望他们能一步步走出来,能做的就是多去他们超市买点东西。”一位梁姓学生说道。
皓博家人对判决不满意
5月27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098.5元。
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面对周喜军的上诉,小皓博的家人只是表示了疑问:“他还有脸提出上诉?”同时,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小皓博的家人也表示了些许的不满意,在他们看来,在罚金方面,周喜军应该还要接受更重的处罚。
“我们并不想要一分钱,孩子已经没了,我们不需要钱,我们就是希望他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在小皓博家人看来,比他们富裕的周喜军所有的财产都应该被没收,而这些财产可以捐给地震灾区有需要的孩子们或者贫困地区的孩子们。
周喜军家门被砸出很多坑
随着周喜军在一审中
被判死刑,他家房门也受到了牵连。
在周喜军的户口资料上显示,他是东二环的东方之珠小区居住,其房子位于该小区靠马路的一栋6层楼房,一共90多平米。据介绍,这套房子是周喜军2006年买的,购买时付的是全款,按当时的价格,也有30多万元。而现在,此处的房价都是在6000多元/平米,现在该套房子要值60万元左右。
周喜军的房子在顶层,617室,该单元楼房一层的防盗门早已被撬坏,门是敞开的,事件发生时,记者曾第一时间到过617室,与之前不同的是,如今617室的大门可谓是千疮百孔,之前贴的对联也被人撕去。
在617室防盗门的上半部分和把手处,可以看到许多坑坑洼洼的小洞,都是用锤子等硬物砸出来的。还有一处不同的是,在门把手处贴着一张电费缴纳提醒单,抄表日期标记是2013年2月6日,“发生那事后,就没有人再来住了。”同住一楼的邻居对记者说道。据了解,周喜军家门上的坑洞都是一些气愤的市民留下的,好长一段时间,因为周喜军的事情,周围邻居晚上都没法睡好。
周喜军虽然买了617这套房子,但是他很少在这里居住,据邻居介绍,这套房子一直是往外出租的,在周喜军盗车杀婴时,房子还租给一个女孩,事件发生后,女孩就匆匆搬离了,此后便一直没有人。5月28日下午1时许,记者敲门也没有人应。在小区内,认识周喜军的人并不多,他的电话,也永远无人接听。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周喜军欠了一年的物业费,但给他打电话就没有应答的时候。
自首情节或是凶手上诉理由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喜军的犯罪事实,有经庭审核实的证据予以证实,周喜军亦供认不讳。被告人周喜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汽车,价值巨大;由于车内的婴儿啼哭,周喜军因害怕被抓获,残忍地将婴儿掐、勒颈部致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记者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庭审过程中,周喜军的家人为其请了辩护律师。“他当然还有请律师的权利。”知情者说道。
知情者介绍,在一审判决死刑后,周喜军提出上诉,考虑的一个因素就是自首,因为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但是在一审中,法院认为,在自知无处可逃的情况下投案,虽自首成立,但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只想要一份平静的生活
其实,小皓博的事件发生后,让这个小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其父母挺了过来,但是他们仍活在阴影下。
记者了解到,因为过度悲伤,小皓博的爷爷也随着小皓博而去,他是在今年5月10日去世的,而小皓博的二爷爷也是病重住院。原本就心脏不好的皓博爸爸,现在病情也加重了不少,但是他不想让家里人担心,独自承受着痛苦。小皓博的妈妈在经历巨大伤痛后,有时候脑子会“短路”,经常会忘了接放学的女儿。
如今,皓博妈妈不想再去谈这些事,家里的情况她也不想被报道,她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她要继续生活下去,她不想再看到别人对其异样的目光,只想和家人平平静静地生活下去。
掐婴凶手,你还有脸上诉?
盗车杀婴凶手被判死刑,被告人提出上诉记者长春探访,周喜军家门被砸出很多坑
5月27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098.5元。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
“他还有脸上诉?”对于周喜军上诉这件事,皓博家人如此说道。同时也对判决不满意,在他们看来,周喜军被判死刑是理所当然,还应该将他的所有财产都判决上缴,捐给灾区有需要的孩子们。
5月28日上午,当记者再次来到被害婴儿家属开的为家超市时,见超市已经重新营业,小皓博的妈妈在收银台忙活着,经过这个事件后,她原本美好的生活已经彻底变了,她不想接受采访,只想平静生活,为自己的女儿和家里的老人。
事先踩点,知道车内有婴儿
就在今年3月初,已失业许久的周喜军再次开始寻找新的工作,3月2日早7时许,他来到长春市西四环路和隆化路交界附近,等候去往新单位的班车,为家超市也在这一区域。
因为来到的时间比较早,迟迟没有见到班车的周喜军就打算到附近的超市买瓶水喝。周喜军候车的路口处靠近吉林建工学院,所以分布了很多摊点,大大小小的超市也有四五家,但是大部分超市还都没有开门。于是,周喜军走进了已经开门的为家超市,买了一瓶水。因为时间比较早,超市内也没有多少人,超市主人是一对夫妻,他们一个在忙着增补空缺的货物,一个在照看店面的同时生着火炉。为家超市内销售的矿泉水就在门口处,买了水后的周喜军没有急于离开,站在门口的他在翘首等待班车。
就在这个间隙,周喜军观察起了超市主人停放在门口的轿车,这是一辆银灰色丰田RAV4越野车,虽算不上高档车,但也是一辆价值十几万元的车了,在观察中,周喜军注意到,车一直没有熄火,每间隔几分钟,超市里都会出来人,到车上去看看,这时,周喜军又注意到,车里还有一个小婴儿,是超市主人的孩子,只有两个月大,车没有上锁,而且钥匙就挂在车上。
“我没有注意这个人。”事发三个月后,当回忆起3月2日这一天,为家超市的主人称那天并没有注意到周喜军,对周喜军是否到超市里买过水也没有印象。但是,周喜军却在观察后,心生了盗车的念头,于是,他又观察了许久。
行驶中,他直接掐死婴儿
在一番观察后,周喜军注意到,超市主人走出超市看孩子的时间间隔也不平均。同时,他还观察到,超市一共三间屋子,收款处和火炉都在中间一屋,而整理货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最里面的屋子,最外屋没有人,这也挡住了两位超市主人的视线。
两日后,也就是3月4日6时40分许,踩点后,周喜军来到了为家超市附近。和往常一样,他再次看到超市老板将车停放在门口,没有锁也没有熄火,此时,周喜军还不知道孩子是否在车上,见到超市老板离开车子走进超市后,他就开始动手了。因为外屋的掩蔽,整个偷车过程非常顺利,7时许,周喜军就将车子开走了,这个时候,周围的摊点基本上都没有开门呢,没有人注意到有一个陌生人开走了邻居的车。
其实,就在周喜军上车后,他就发现了有个婴儿在后座上,被一张毛毯裹得严严实实,但是,周喜军还是带着婴儿把车开走了,逃离事发地后,周喜军一路驶往公主岭市怀德镇方向。
周喜军一路疾驶,但是有的路段并不是非常平坦,颠簸的路面让后排还在睡觉的小皓博哭闹起来,小皓博只有两个月大,因为超市实在需要人手,而他的奶奶每天又要送自己的姐姐上学,家里没人照顾,于是,小皓博的爸妈开始带着他一起来超市。
3月份,长春市还是满城白雪,温度也很低,为了不让孩子着凉,皓博父母都是先把孩子放在有空调的车内,等超市内的火炉生起后再抱他进门。这一天,还没来得及抱,就被凶手周喜军连车带走了。
面对一个两个月大的哭闹婴儿,周喜军没有停止行驶,而是在行驶中活生生地将这个婴儿掐死,此时,距离周喜军盗车得手也仅有一个小时,这个时间,当地广播等媒体刚刚开始传播该事件。
听到广播,消除车辆特征
3月4日7时许,皓博的父母发现车辆被盗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到了8时许,广播已经开始播报该事件,热心市民开始全城搜寻。
曾经参与搜寻的王师傅表示,周喜军是从西四环直接拐向了105省道,先沿着省道105方向逃窜,在发现省道有收费站和摄像头后,凶手就拐进了村子里,躲避监控。
据王师傅介绍,其实从事发的为家超市到车辆抛弃处也就是20多公里,不会超过30公里,如果一直走省道,半个小时就到了,而如果从村子里的小路绕行,时间则要长一些,“那个时候小路上还都是积雪,也跑不快。”就这样,周喜军从省道绕到了村子间的小路上,曲折逃跑。而在他逃跑过程中,周喜军也不忘消除车辆的特征。
在行驶进小路后,周喜军先是将前后车牌弄了下来,而系在轮毂上的红布条也被取了下来放在车上,这也让不少参与救援的人怀疑过,周喜军在逃跑过程中,听到了广播对该事件的播报,这样做也是防止被发现。“他肯定听了广播,要不然怎么能注意到红布条。”皓博的家人说道。
怕暴露,他先后两次埋尸
直到现在,让皓博家人不解的是,周喜军为什么要偷车?
虽然孩子被害,但是小皓博家人了解到,周喜军一开始就是为了偷车,但是他们也了解到,周喜军也不是一个没有钱的人,而且还有收入,家庭条件至少要比自己家好,偷车是为了什么?
当日8点20分左右,周喜军将车停在了路边,将掐死的婴儿从毛毯中拎出,埋在了路边的积雪中,婴儿身上的衣物连同车内的一个女士挎包被他扔在了附近不远的小沟里,然后就匆匆地离去了。
从8时30分开始,小皓博事件在当地各个广播播报,搜寻队伍也越来越壮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到广播越来越多,到了9时许,周喜军停止了逃窜,他将所盗车辆存放于永发乡营城子村委会西侧一养殖场院内,停车的时候,曾对目击者刘大爷说,要把车先停在这里,自己有些事要办,事办完了再过来取车。
随后,他便搭乘一路经此处的面包车到永发乡,这里距离怀德镇已经很近。周喜军在离开时,还不忘带上车牌,在行至苍龙村时,他便将车牌丢弃到了村里公厕的便池内。9时30分,周喜军到达怀德镇其大姐家,提出自己有辆车想存放在此,但却遭到了拒绝。
在怀德镇逗留许久的周喜军恐被发现,12时许,他又返回埋尸地点和丢弃物品地点,重新掩埋。当日下午,周喜军就打了一辆车回到长春,回到长春的周喜军不敢回家,找到一家旅店,欲租住一个月,并交了押金,后反悔离开。
从事发当日回到长春一直到3月5日16时40分,周喜军一直在躲避,他不敢回家,在和家人联系的过程中,他得知了该事件的严重性,也知道公安机关在全力抓捕凶手,终于,他还是在3月5日16时40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文/图 本报特派长春记者 昌旭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