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缺少关爱走歪路 偷钱吸毒伤人四次进宫

2013-05-29 16:00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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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岁,原本是青春年少的美好开端,却因为缺少家人关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昨天,市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及盗窃案,被告人孙某今年29岁,从15岁开始他就因为盗窃、吸食毒品等罪名先后四次入狱。由于昨天还是青岛市少年法庭开放日,延安二路小学和三十中的学生及家长代表旁听了孙某一案。

????案情

    替女友朋友出头捅伤人

    昨天上午10时,孙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旁听人员除了被害人闫某的家属外,还有来自延安二路小学、三十中学的学生及家长代表。记者了解到,29岁的孙某初中肄业,15岁时曾因犯强奸幼女罪获刑两年;19岁时因犯抢劫罪获刑5年;27岁时因涉嫌吸食毒品被拘留15天;同年年底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2年,孙某女友的女性朋友与前同事在网上争吵,后来变成街头约架。朋友找到孙某的女友,希望她能出面帮忙,女友让她找孙某去现场撑腰,而另一方则找了被害人阎某。6月17日傍晚,双方在书院路一银行门前协商,据孙某称当时谈了两句之后,阎某就捣了他一拳。听到阎某说一些很难听的话,孙某掏出包里的匕首,"本想吓唬吓唬他,谁知道直接划在了他脸上。 "经鉴定,阎某左口角外皮肤裂伤,双上臂皮肤也被划伤,构成了轻伤和轻微伤。

    落网

    通缉期间又去盗窃

    孙某逃走后,民警将其列为通缉犯。孙某联系到女友让她赔钱,"她说让我等等,但是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结果。"孙某身上的钱花光了,于是准备通过盗窃"赚"钱。

    同年9月19日,孙某在一宾馆住宿时,从办公室内偷走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周后,孙某在网吧柜台偷走420元。接到报警后,民警在另一网吧将孙某抓获。孙某到案后协助警方将一名贩卖毒品的嫌疑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因孙某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假释。鉴于孙某有立功表现,法院可从轻处罚。经法院一审判决,孙某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阎某损失5000余元。

    幕后

    父母离异缺少关爱

    等候宣判时孙某说,出事后他不是不想找家人赔偿阎某,而是"找不到了,后来听说我父亲生病了,给他打电话也不通。""没找母亲吗? ""找不到了。 "记者从孙某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在孙某还只有十几岁时,他的父母离异,孙某跟着父亲过日子,"在我们代理期间,也没有见到孙某的任何亲属。 "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未成年人出现犯罪,七成还和家庭有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把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入家庭生活,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或本身无视法律;有的家庭不和睦或父母离异,极易造成子女心理障碍和性格变异;有的父母迫于生存压力,为生活四处奔波,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好自己的子女;还有的对子女过分溺爱、娇惯,没有从精神上给予他们悉心照料。

    感受庭审觉得很新鲜

    庭审结束后,法院为旁听学生安排了提问时间。 "请问什么是累犯? "听到孩子的问题,法官答到:"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另外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这种特定罪的犯罪分子也属于累犯。"还有同学问到"盗窃钱财多少钱就变成犯罪了? "法官邀请检察官回答说:"1000元以上即可构成盗窃罪,而山东省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定罪标准为2000元。 "

    延安路小学六年级学生范博溥告诉记者,他之前曾经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法律教育活动,不过并没有真正到法庭感受一次。 "今天看到法官、被告人,觉得很新鲜。"对于孙某的行为,范博溥说,"小错不改就会变成大错。我觉得他刚犯罪的时候,如果得到及时纠正,也许就不会再错下了。 "(记者 王婷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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