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据悉,司法机关查扣的
374套房产非刘志军财产,属于丁书苗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名下。知情人表示,刘志军并未从滥用职权犯罪中获得直接利益。
据知情人士称,这其中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非刘志军本人的财产,而都是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及其亲属名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此外,关于374套房产,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产,绝大多数是酒店客房;另外的37套房产的所有权涉及到十几个人及公司,都属于丁书苗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名下,与刘志军没有关系。据《京华时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