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沧区文安路
翰林苑小区不少业主发现自己所购房屋被刊在报纸上的拍卖公告上,才明白该小区部分已出售的房屋在交付前就被开发商抵押给法院,以偿所欠建设方工程款,而如今开发商却跟业主玩起“躲猫猫”。目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拍卖,将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合议后再行处理。
自家房屋上了拍卖公告 上月一则司法拍卖公告刊登在报纸上,让家住李沧区文安路翰林苑小区的陈先生如坐针毡。“我买的房子怎么会被拍卖呢?”陈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在2009年5月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2011年6月交房,当年年底陈先生入住新房,未料住了不到两年,新房竟然面临被拍卖。
陈先生称,摊上事的不止自己一户,“出了这事后我赶紧向邻居打听,结果一问,有三十多户存在这个问题。”据介绍,此次已是法院第三次发布司法拍卖公告。个中缘由让翰林苑小区的当事业主们大惑不解。
抵押房屋被违规出售 据悉,翰林苑小区共11个楼座,包括2栋11层小高层和9栋6层多层,共600余套住宅,2009年开始对外出售。“我买的时候价格并不高。”陈先生说,本以为买这套房子赚了便宜,如今遇到这档子事,让他不禁感到后悔。
有知情市民介绍,翰林苑小区部分房屋被拍卖,缘起于开发商所欠建筑方的工程款。“应该是2009年初,建设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对开发商进行查封,房子也没法卖了。”据称,开发商无奈之下用小区内81套住宅作抵押以获得售房许可,而开发商随后却又把已作抵押的房屋进行销售。
陈先生称,截至目前,经统计小区内至少34户用作抵押的房屋被开发商违规出售,其中至少19户已经入住。
而当事的售楼处电话如今也已易主,售楼员、开发商工作人员都无从寻找。有知情居民向记者提供了开发商青岛兆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名刘姓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号,但电话迟迟无人接听。
信息不对称,抵押房难防 据悉,目前居民已经统计出的34户购买抵押房的业主,无一办下房产证,办理贷款买房的也迟迟办不下贷款来。
翰林苑小区业主对开发商积怨由来已久,2010年11月,几名业主因无法接受交房时间一拖再拖而上演了跳楼逼开发商交房的闹剧,即便如此,原定于2010年6月交付的房屋还是拖到了2011年下半年。但开发商交房仓促,以至于相关配套设施还未健全,入住后心有怨气的业主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被迫撤离。据悉,附近同地段小区近年来房价大增,但该小区的二手房却很难出手。
一位不愿具名的岛城法律系统人士受访时表示,因为信息不对称,对普通购房者来说,很难获悉所购房屋是否为抵押房屋。“尤其是这种还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新房,开发商如果昧着良心出售,购房者一般情况下很难察觉,谁会在买房子时想到去法院查查房子有没有被抵押呢?”
■进展 法院已暂停房屋拍卖 14日下午,记者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获悉,鉴于翰林苑小区被拍卖房屋存在的问题纠纷,法院方面需进一步的合议审理再作决定,而原定于6月18日进行的拍卖只能暂时停止。
“如果情况属实,此事中开发商擅自出卖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违法的。”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律师建议,市民购买房屋时应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为尽最大限度规避此类买房风险,必要时购房者可到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是否涉及抵押、查封等事项。”记者 王晓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