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赔偿协议未认定责任 肇事医生"蒸发"

2013-06-28 11:1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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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7日R3版《心脏支架术后两小时死亡》一文见报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不少市民纷纷打来电话表示愤慨,“ 所谓煤炭总院的专家,竟然早已离职多年,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拿病人生命当儿戏吗?”记者27日继续采访了解到,医院和死者家属当初达成协议时只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但未对责任进行认定。而作为事件核心的邹春阳医生,莒县人民医院对其现在工作单位、人在何处等讳莫如深。

  本报即日开通医疗纠纷热线——2287111,欢迎市民拨打电话揭露自己遇到的医疗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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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结果

  达成赔偿协议,未认定责任

  6月27日,记者拨打莒县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电话,一位张姓主任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双方已经对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但未进行责任认定。

  张主任介绍说,事情发生后,调解处理中心对莒县人民医院和患者家属进行了调解,并达成了一致。据介绍,调解主要依据以前的类似案例、赔偿标准,跟双方具体讲了此次手术的情况,详细查看了病历。莒县人民医院一方答应赔偿患者家属6万元,并退还手术费、药费等3.7万,共计9.7万元。

  张主任同时表示,由于未对患者进行解剖,因此无法认定陈月英具体死因,是否为主治医生责任。所以,对于此事是否为医疗事故,现在也不好说。但是医院还保有死者病历,如果家属不满意,可以随时查阅。如果死者未火化,也可以应家属和院方要求进行法医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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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调查

  肇事医生就业单位成谜

  27日,本报记者再次采访莒县人民医院,试图联系邹春阳医生。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接电话后,表示知道此事,并称此纠纷“已经处理得很圆满,家属已经没有意见”。当记者提出想通过工作人员联系邹春阳医生时,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具体原因自己也不清楚,“领导正在开会”,并表示,“邹春阳不是我们医院的医生,现在也不在我们医院”。

  此前,记者按莒县人民医院对外宣传的“邹春阳系北京煤炭总院主任医师”,向北京煤炭总院求证 ,该院心脏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邹春阳不是他们医院的医生,很多年前就已经不在医院上班了。至于邹春阳现在在哪个医院从业,记者不得而知。

  据莒县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介绍,“邹春阳医疗水平很高,在日照各大医院都有较高知名度,也治好了很多人。日照这边的医院经常请他来做手术”。

  对此,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王洪涛律师表示,不少医院都会从北京等地请一些有名气的大专家来坐诊。但是医院不能虚假宣传 ,夸大医生的医疗水平,动辄就声称是某某领域的权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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