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年法》醉翁之意不在“罚”

2013-07-01 16: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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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黄春景

  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6月30日《华商报》) 

  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与思考。把“不常看望老人”写入法律,既给了老人一份法律权利,也给了儿女一份法律义务,这对人们的道德无疑起到了引导和匡正作用。

  近年来,由于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独生子女增加,老年人的情感需要如何满足成为一个问题。有资料表明,在各类老年人疾病中,有50%~80% 是源于老年人的心理疾病,其中约70%的心理疾病主要是因老年人缺少精神关怀所致。由是观之,更多地给老年人以精神关爱,既是当前问题又是长远问题,既是家庭问题又是社会问题。

  基于此 ,用法律规范的形式要求子女经常地看望和问候老人,试试又何妨?说到底,新《老年法》的醉翁之意不在“”,其宣扬的是一种“给老年人以精神关爱”的社会氛围。这种刚性法律,无形中给老年人注入了多元的“柔性关怀”。试想,如果没有法律撑腰,只靠传统道德的谴责,有多少老人能够真正得到子女的精神慰藉?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老年法》若能唤醒子女对老年人的关爱,则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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