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通讯员 张梦芸 王辉) 轻信谣言,怀疑丈夫与人有不正当关系,为泄愤报复“情敌”,雇人砍毁“情敌”家的果树,造成损失2万多元。近日,
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对被告人李某、张某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李某、张某两口子是平度市某镇人,2006年与同村的郭某、耿某两口子一起在口粮地里种植了红富士苹果树,两家因果树地挨着成了“邻居”。遇到活儿忙的时候,大家也相互照应,搭伙儿干活,两家关系一直不错。
可自从2012年2月份起,村里渐渐传起了张某与耿某的谣言,说两个人有不正当关系,流言蜚语传到了李某的耳朵里,她是怒火中烧,总是想伺机报复耿某。
2013年1月的一天,李某外出串门,在路上遇见了张某的侄子张某某,便问其是否知道张某与耿某的事儿,并向他诉苦,透露了想雇人砍毁耿某家的果树以泄私愤的想法。张某某平时就游手好闲,没个正当工作,一听婶婶说找人
砍树,便想趁机弄点钱花,一口答应帮她找人。
1月25日,张某某给李某打电话说找到人了,要800元钱。当晚,李某给了张某某800元钱。深夜,张某某摸黑到了耿某家的果树园,不停地锯割苹果树,后经查,张某某共砍毁果树30余棵 ,造成损失2万多元。之后,警方将李某抓获归案。
后经证实,张某和耿某并没有不正当关系,只因为是地邻,平时走得近些,便被人以讹传讹。现在,李某每天面对高墙,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