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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权 7月6日中午,广东高州市几名受雇的外省籍人员在操作收割机作业时撞伤当地村民,随后双方发生冲突。经当地派出所出警调解,涉事双方于下午4时许回派出所处理。17时许,部分外省籍人员纠集40余名老乡在派出所聚集。当晚8时许,外省籍人员突然持铁棍冲进派出所,砸烂一楼值班室办公台及电脑,打伤并强行带走该所两名值班民警。 光天化日之下,竟上演了一出百姓抓警察的“闹剧”。在处理冲突的过程中 ,当地派出所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外省籍人员又缘何暴力冲击派出所,外界还不甚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大量人员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并手持铁棍公然冲击国家机关,给相关部门带来财产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实践证明,这种藐视法律权威的过激行为,不仅无益于矛盾的解决,还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向权力叫板、维护自身权利,这无疑预示着公民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但是,权利的诉求必须保持理性、遵循法制,而不能以“维权”之名诉诸暴力。法制网2012年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
暴力维权现象日益严重。2011年6月,广州发生一起人员聚集滋事事件,3辆警车被砸;2012年9月,四川泸州警民发生冲突,警车被掀翻点燃——这些群体性事件大多始于维权而终于暴力,最终也无益于矛盾的有效解决。
毋庸置疑,“暴力维权”在当下有其生存土壤。权力部门粗暴执法、公共信息不透明、法制尚不健全以及官民之间缺乏互信,这些因素都成为暴力维权的催化剂 。官员和民众都习惯戴着有色眼镜防备对方:在某些官员眼里,民众都是要闹事的“刁民”;在一些民众眼里,官员都是没安好心的“黄鼠狼”。
这样的敌对思维显然无益于法治社会的建设,我们需要警惕隐藏在维权行为背后的暴力因子 。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政府与民众共同努力,而共同努力的基础是依法办事。政府部门在处理社会公共事件时,务必要放下架子,抱着“服务”的态度和民众坦诚相见。无论是公民维护自身权利,还是权力部门维护社会稳定,都不应该动辄暴力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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