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志愿者观看节能知识宣传展。
本报讯(记者 王晓婕 本报通讯员 王方刚) 近年来,胶州市各级
公共机构认真抓好节能用能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胶州市现有135家一、二级公共机构,将努力实现2013年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的目标,以确保实现“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推进统一管理、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职能。在此基础之上,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系统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各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能耗统计排序公示等配套制度建设,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据了解,2012年胶州市公共机构人均用电、人均用水和单位建筑面积用电分别比2011年下降了2.1%、2.7%和2.4%。2013年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努力实现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的目标。
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积极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和推广交流,以点带面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发展。”该工作人员还介绍,2013年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再组织申报2~3家青岛市级以上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胶州市各公共机构、教科文卫等系统节能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所辖、所属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胶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胶州市目前共有各级公共机构135个,节能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在胶州市135家一、二级公共机构建立了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责任人,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沟通交流,充实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台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