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积怨火烧他人大棚 三名嫌犯已被判刑

2013-07-11 10: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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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张梦芸  朱耀华  刘文朋) 因为积怨心怀恶念,便找表弟预谋火烧他人草莓大棚,造成损失7万余元。近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仨被告人均获刑。

  据了解,1986年出生的张某是平度某镇人,常年在即墨某工厂上班。2012年腊月的一天,他开车回平度送妻子参加亲戚的婚礼,第二天欲驾车离开时发现自己的车身被狠狠地划伤了几道,而且还写有骂人的话。对于“凶手”,张某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同村的刘某,因为前几年,张某的父亲曾被刘某家人打伤,两家就此结下了矛盾。

  回到即墨,张某越想越气,报复心骤然而起。他打电话给在老家的表弟孙某,说了自己车身被划的事儿,并一口认定是刘某所为,“你去把他家草莓大棚点了 ,教训教训他!”张某将刘某家大棚的具体位置告诉了孙某 ,还许诺事成之后请孙某吃饭。对于表哥的“吩咐”,孙某自然不敢怠慢。他找到了自己的发小王某帮忙,去年腊月底一天凌晨,孙某拿着从摩托车油箱里放出的一瓶汽油,和王某来到了刘某家的大棚,把汽油倒在大棚根部 ,点燃后迅速逃离现场。

  警方根据现场留下的脚印很快锁定了孙某,并顺藤摸瓜一举将张某 、王某捉拿归案。经鉴定,此次放火造成损失7万余元。2013年3月1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 、孙某 、王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依法批准逮捕。4月25日,经平度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告人张某 、孙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平度检察院检察官表示,邻里之间有点矛盾是正常的事儿,有了矛盾就应该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通过过激的行为,意图报复,最后只能两败俱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心平气和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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