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嫌路人走得慢 烈性汉子抡起菜刀砍两人

2013-07-19 14:47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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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司机,碰到行人通过,一般要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走,可王某的脾气却有点暴躁,嫌行人走得太慢,他不停地按喇叭,双方为此争执起来,言语不和演变成肢体冲突,后来造成了车损人伤的结果。昨天记者从崂山法院了解到,司机王某因此被判处缓刑。

    去年5月,32岁的崂山人王某开着吉普车到朋友家,当路过崂山区某小学附近时,前方有两名行人,王某按喇叭示意让行人避开,可两人仍走得很慢,王某不停地按喇叭催促,两人不但没有躲让,反而回过头来对着王某喊:"按什么按。"王某一听也怒了,下车准备找两人理论。吵着吵着,双方竟然动起手来,王某将其中一名行人砸倒在地,见行人受伤,而且对方人多,王某有些害怕,便立即逃离了现场。    

    王某虽然走了,可车还留在现场,两名行人为了泄愤,从路边捡起石头就往车上扔,将前挡风玻璃打碎。跑出没多远的王某看到后,跑到村里母亲家中,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后跑回停车的位置,持刀将两名行人砍伤,砍完之后第二次逃离现场。过路的村民看到两人躺在地上,立即拨打了110和120,随后两人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两人的肌腱、神经等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一人还有轻微骨折,构成了轻伤。

    事发后,王某在外逃窜了大半年,今年年初到公安机关投案。王某与两名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共支付两人经济损失16.2万余元。经法院审理,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他主动投案,并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确认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同时他还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经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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