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为帮父亲还贷款挪用公司十万元公款

2013-07-19 17:06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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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父亲贷款,韩某将公司的十万元货物赔偿款挪为私用。近日,济南高新公安分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将十万元全数追回。

  今年3月7日,某公司负责人赵某来到舜华路派出所报警称,其公司员工韩某将一笔十万元的赔偿款据为己有。

  原来2012年7月,因公司要向新疆发送一批货物,赵某便交由韩某负责。在发货过程中,接受委托的物流公司将货物损坏,经协商,物流公司同意通过保险公司赔偿赵某公司十万元。

  2012年11月,物流公司通知韩某接收赔偿款。与此同时,韩某父亲向银行贷的九万多元款到期,韩某想,先用这十万元帮父亲还贷,再想办法低价收购同样的货物还给公司。韩某不顾公司规定,让物流公司将十万元赔偿金打到自己账户上。

  赵某知情后多次催促还款,韩某想办法敷衍。近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归案。目前,韩某已被依法刑拘。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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