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24日讯(记者 高晓飞 实习生万柳 王玉帅) 小闫是菏泽人,和同学在网站上看到有出
租房子的,便按照网站上提供的电话联系了
房东去看房。
7月14日上午,房东小刘带着来看房的小闫与同学小王来到二楼看房。小刘承诺房间有网线 ,有热水器,配置比较齐全。房东小刘说,要出租的三楼与所看的二楼是一样的。第二天,交了400块钱后 ,小闫拿到了三楼的房间钥匙,进门后让她大吃一惊,别说网线 、热水器了,连灯泡都没有。二人找到房东小刘要求退钱,理由是与承诺的配置不符。可房东小刘声称,所说的“一样”是二楼与三楼的格局一样,不是房间配置。
双方达不成协议后,小刘驱车载着二人及行李来到派出所协商,协商过程中房东离开,带走了小闫放在后备厢中的行李。小闫多次联系房东要求送还行李,房东以需交行李保管费为由拒绝。小刘说,需要支付给他100元管理费,才可以拿回行李。小刘的行为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已被公关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曹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