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29日讯(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为图省事,采用从
高空抛落的方式清理工地上的施工垃圾,没想到却酿成悲剧,将一过路人砸死,近日,日照东港法院审结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董某、申某因此获刑。
被告人董某、申某均系日照某建筑工地的施工工人,2013年1月 ,两人欲清理刚盖好的一栋楼房上的施工垃圾,因嫌肩扛的运送方式太过麻烦,董某便按照申某的安排采用沿自制木槽从楼上高空滑落的方式将袋装垃圾滑到楼下。在滑落过程中刚好有一路人经过,沉重的袋装建筑垃圾刚好砸到该路人头部,致其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2013年4月 ,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申某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侵犯了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判决二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对其判处相应刑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