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万志作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节能
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虽然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突出,节能减排任务仍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四项减排目标,除二氧化硫外,其余三项指标累计减排都未达到进度要求。
7月8日到13日,省人大常委会赴济南等8个市进行了视察,随后形成的报告中显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和2012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分别降低3.77%、4.55%,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45.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比2010年减少4.7%、4.2%、7.0%和0.06%,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39%、32%、47%和0.36%。
“虽然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突出,节能减排任务仍十分艰巨,”报告指出,我省能耗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发生较大变化。另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行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经济总量还将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仍将呈刚性增长,机动车保有量继续快速增长,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更加困难。“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四项减排目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左右,目前减排工作进展不均衡,除二氧化硫外,其余三项指标累计减排都没有达到进度要求。此外,受利益驱使,有的企业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应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努力完成今年新建23台总装机850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工程、建成15个重点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任务,推广南四湖流域治污经验,开展“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建设。在建筑领域,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到2015年力争完成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交通领域,加大液化天然气(LNG)推广应用,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国IV车用汽油,促进黄标车淘汰更新。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建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真正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