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5日讯(记者 刘雪莲)记者5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在前期出台
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的基础上,近日,本市正式出台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对博士后资助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博士后人员留青创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优先列为科技部门重点服务对象,鼓励支持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评选。“对出站后选择留青创业的博士后人员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及50万至150万的创业资助,还免费提供3年工作场所和住房补贴。”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来青开展博士后研究并留青工作和创业的人员,累计最高可获得约200万元的资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盖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