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应对高温天

2013-08-08 13:49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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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8月7日讯(记者 吕璐) 7日下午,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要给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并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

  近期受副热带高压影响,青岛市持续遭受高温天气。6日16时,市气象局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根据7日下发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应对高温天气工作,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温天气劳动保护、防暑降温费发放等方面的规定。要做好重点人群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一线露天作业工作人员的防护保障。

  同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前制定防范应对措施。要保证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环境安全,向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并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

  另外,卫生部门要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组织各医疗机构做好高温中暑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公安部门要落实本系统高温防御措施,加强治安巡查工作,特别是交警部门要做好旅游高峰期道路交通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上路执勤干警的防暑安全防护工作。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各类学校的防暑降温工作,严防学生中暑、溺水等伤亡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交、客运、轮渡、港口等客运环节防暑降温工作,保证饮水、消暑药品供应,合理安排司乘人员工作时间,确保高温天气下安全运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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