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绿化工人患上热射病 为青岛首例确诊病人

2013-08-10 07: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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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工伤仍存争议  

  老侯的病情让人担心,可能面临的高额医药费更让这个普通家庭犯愁。侯永涛认为,父亲在工作时出现了意外,应该申请为工伤。他的依据是去年6月国家安监局、人保部等部门发布的《防暑降温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当侯永涛与父亲单位的负责人交流时,对方表示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但是承诺如果鉴定这次意外有公司的责任,公司肯定会负责。

  就此,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郭凡炬律师认为,老侯是在退休之后从事这个工作的,他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综合其各方面的情况,想让认定为工伤不太合适,“应该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用工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谷元山律师,谷律师也持类似观点。文/图记者 曹凯杰韩小伟 实习生 张欣健  

  ■记者手记

  “降温”需要更人性化
  

  烈日炎炎,户外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却避不开阳光。像环卫工人、道路施工者这类群体,如何才能避免热天伤人?

  据了解,《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安排工人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该办法所称的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这一规定是否能够让劳动者远离高温环境呢?记者做过的一个实验可以给出答案。8月7日下午,记者携带温度计来到南京路与太湖路路口,在太阳直射的路面上指针显示为50℃,而在路口旁边的树荫下测量结果为32℃。相隔几米远,两者的温度竟然相差18℃。因为人体感受到的温度是红外线热辐射的积累,虽然预报气温不高,但一些劳动者感受到的温度可能很高。

  对此,医务人员建议,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采取更为人性化的“降温”措施,比如制定更为科学的劳动时间、在气温高的时间段避免劳动,增加换班频率也是一个好办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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