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车头部分已通过限高杆,但车上的货物被"截住"。
半岛都市报8月14日讯(记者 曹凯杰 鲍福玉实习生 李延泽) 14日下午3时20分,哈尔滨路与清江路交会处附近的限高杆再次
被撞倒,这次肇事的是一辆小货车,小货车本身并没有超过2.5米的高度限制,但车厢里装载的货物高度超过3米。跟车员表示开车路过时只记得车辆本身高度,忘记了货物已经超高才导致意外发生。
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看到,肇事的是一辆临沂牌照的蓝色轻卡,车辆本身受损很轻,只是被巨型限高杆紧紧压住不能动弹。车厢里装的是木箱,木箱的框架部分已被折弯。司机已被带到事故处理科接受调查。
记者发现,肇事车辆本身高度只有2.4米。交警介绍,与限高杆直接撞击的并不是车辆本身,而是车上装的货物。
在车厢装载的木箱包装外面贴着一张白色的说明书,说明书上显示箱内装的是一个浴缸,该木箱本身高度是 1.92米,加上车厢本身1.1米的高度,总高度超过3米。
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说:“这是地铁建设指挥部模仿其他地段的限高设备,新安装的一个软体悬挂限高警示牌,司机经过限高杆时,提前二三十米就会看到这个警示牌,司机有足够的时间选择绕到旁边的辅道上,安全通过。”
事故现场,跟车员称,事发当时驾驶室里只有他和司机两人,“开过来的时候其实已经看到了警示标志,以前就知道这里限高2.5米,今天主要是都忘了车上还拉着货,浴缸竖起来的高度得3米,肯定是过不去的,真是大意了。”记者 王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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