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新规 农村小学生走读半径不超两公里

2013-08-18 06:50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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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教育厅、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制定2013-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意见》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每1至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每3至5万人设立1所初级中学,原则上农村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级中学,学校撤并前须举行听证会。据悉,到2015年,青岛市内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每班学生人数不能超过40人。

  盲目规划学校布局“不现实”

  近年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适当撤并了一些规模过小的学校,同时新建了一批标准化学校,在改善了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效益的同时,在学校布局过程中也显现出了许多问题,例如城镇学校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建设进程,造成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学生就学机会和条件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城镇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缺少统一规划,出现学校建设缺位或重复的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过度,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增加等;甚至有少数地方在学校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便强行撤并学校。

  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通知》要求制定2013-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合理确定辖区内初中学校、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的布点方案,使学校规划布局建设与人口流动相适应。

  农村小学学生就近走读上学

  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通知》要求,学校建设要与城镇建设同步,在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每1至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每3至5万人设立1所初级中学,同时做好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规定核定教师编制、安排教育经费。要逐步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等措施,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招生压力较大的学校,要通过实施学区管理、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按省定标准确定班额。凡班额超过省定标准的学校,禁止招收择校学生。

  对农村学校布局,要将农村学校布局纳入当地经济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保障学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农村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级中学,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两所初级中学,并保持学校规模适宜。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不宜安排寄宿;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小学生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两公里。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改善保留和恢复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学校撤并前须举行听证会

  《通知》规定,坚决禁止盲目撤并学校,确因生源少、条件差、教学质量难以保障等原因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要统筹考虑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的,学校撤并后学生入学困难的,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的,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为满足农村学生上学的便利,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应组织提供公益性的校车服务。 记者 于顺

  今年,市政府下发《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表示要加快我市中小学小班化教学的推行速度,到2015年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将不超40人。目前我市中小学实行的班额规模是,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和高中每班不超过50人。《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规划,2015年前将全市所有高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40人以内。而《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明显将小班化的推进速度加快,根据规定,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将不超过40人,这也就意味着到2015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每班学生人数不能超过40人。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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