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22日讯(记者 郝园园 见习记者 朱薪雨) 两个月前,记者在桦川二路、依兰路等地发现大量
装修垃圾堆积,据了解,有些装修垃圾还要市民自己找车运走。8月22日,记者获悉,市政公用局发布《关于城市居民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的通告》,要求各区环卫公司成立专门的装修垃圾清运队,联系方式要通报给各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还要向社会公布预约清运
电话。现在,居民只要打个电话,就有人帮忙清垃圾。
记者了解到,居民如果产生装修垃圾,应及时到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进行申报登记,居委会或物业应指定专门负责人,做好垃圾信息登记,并及时通知清运队。清运队在接到电话起3个工作日内就会对垃圾进行清运。清运前居委会现场需出具登记证明,作为结算依据。此外,业主或物业委托其他企业代为清运垃圾的,应当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各社区居委会或物业要在本区域划定存放点,指导居民将装修垃圾运至该存放点。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的临时贮存能力,并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