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8月10日2时55分许,一名3岁新疆籍男孩在乐陵路恒台路口被一辆轿车撞伤,肇事车逃逸。案件发生后,市北
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成立专案组,及时召开案件分析会,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在确定侦破方向后,民警连续作战,于8月15日将涉嫌肇事逃逸的违法嫌疑人抓获,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事件回放:2013年8月10日3时05分左右,市北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叫阿布多瓦尔斯的3岁男孩被车辆撞伤,送到医院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肇事车逃逸。接报警后,市北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经现场勘查及调查,现场除遗留有一只"大众"汽车标牌和前中网碎片外,再无其他物证,也无人看清肇事车车型车号。
市北交警大队迅速成立十二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立即兵分三路进行调查走访工作,第一路走访受害人亲属了解案件情况,第二路以肇事车事故前行驶方向为重点进行排查走访和调取
监控录像,第三路以肇事车事故后逃逸方向为重点进行排查走访和调取监控录像。
调查取证:当日,民警对受害人亲属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受害人父母称,其一家均为新疆人,现在青岛以烤羊肉串为生,8月10日凌晨,受害人睡醒觉后要到父母的摊位去找父母,在横过道路时被肇事车撞伤,发生事故后,其所租住房屋的房东正好路过现场,发现被撞伤的小男孩后找到其父母,将小男孩送到医院并报警。
8月10日晚,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综合分析调取的肇事车可能行经方向的监控资料和有关证人证言,专案组初步判断,肇事车应是事发时途经案发现场一前一后两辆出租车中的一辆。于是,专案组立即查找事发时途经事故地点的所有出租车GPS,并走访运管局,客管处调取所有出租公司车型、灯帽及标志特征进行比对。根据案发周边受害人从家中走出的画面,针对画面中出现的两辆出租车的行驶速度,摸拟比对确定
嫌疑车辆。同时围绕这两辆嫌疑出租车的行驶方向继续加大排查走访和调取监控录像力度,以确定肇事车最终行驶轨迹。
通过调取出租车GPS,民警对符合条件的20多辆出租车逐一进行比对,未发现嫌疑车辆,民警据此判断肇事车的GPS应已损坏。为了确定
肇事车辆,专案组民警又进行了多次现场摸拟试验,通过实地准确测量孩子离家到案发现场的时间、距离,反复与监控画面中孩子、嫌疑车辆出现的时间进行比对,专案组确定肇事车辆应是所比对监控画面中出现的第一辆绿色桑塔纳Vista型出租车。
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每天与受害人家属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公开有关录像等证据资料,见证嫌疑车辆痕迹物证比对过程,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建立互信等方式,及时安抚受害人的情绪,赢得了受害人亲属的理解和支持。
锁定目标:期间,办案民警连续几天在凌晨,利用出租车夜班收车停放时间,沿武定路周边查找肇事车辆,但未有收获。
为了进一步明确肇事车行踪,划定侦查范围,专案组再次组织民警沿上海路、甘肃路、陵县路、宁波路、广东路进行排查走访和调取周围路段全天的监控录像,通过分析研判,专案组确定肇事车逃逸后,车辆最终停放位置应在武定路宁波路口以西、上海支路以南、陵县路以东、恩县路以北这个狭小区域内,并于案发当日7时许驶离。
专案组立即在划定范围内秘密侦查、不分昼夜的寻车找人。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15日下午4时,刘卫国副科长带领侦查组民警李卫在宁波路发现肇事车辆,随后将准备驾车离开的曹某成功抓获。曹某对其驾车在乐陵路撞伤小孩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曹某交代,10日凌晨,该驾车沿乐陵路北向南行驶至恒台路口时,将横过道路的小男孩撞伤,因天下雨,路上人少,其心存侥幸,驾车逃逸。沿乐陵路、包头路、武定路逃窜后、最终将车停在位于宁波路的家楼下。至此,市北交警历时6个昼夜,调取监控三百余处,查访楼座、小区一百余处,经过专案组夜以继日的艰苦奋战,"8.10"伤人交通肇事案被成功侦破。(记者 王友科)